葉匡時限令遠通 月底前安置收費員

范捷茵 2014/06/15 18:20 點閱 3721 次
交通部長葉匡時接受本報獨家訪問時表示,交通部會持續透過管道與示威收費員溝通。(photo by 台灣醒報)
交通部長葉匡時接受本報獨家訪問時表示,交通部會持續透過管道與示威收費員溝通。(photo by 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章文、范捷茵台北報導】針對國道收費員上高速公路抗議一事,交通部長葉匡時接受本報專訪時批評,遠通做事「不夠聰明」又「拖泥帶水」,太慢端出工作內容,開出的條件又讓許多收費員無法接受,才激怒收費員上街示威。葉匡時強調,如果遠通沒有在6月30日之前做到,交通部必定會祭出處罰。如今不少收費員受勞團影響,要求政府出面安置,他會針對這些人持續溝通。

國道收費員在ETC實施後失業,13日佔領林口交流道匝道,抗議遠通未妥善安置。交通部長葉匡時迴避幾天後,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遠通「不夠聰明」、「做事拖泥帶水」,開出的工作不管是地點或內容都無法盡如人意,使很多收費員無法勝任,雖然交通部督責遠通透過集團或股東力量,提供更多免學經歷、離家近的工作機會,但時間已拖到3、4月之後。

在時間延宕之下,5百多名原本接受遠通安置的收費員中,有1百多人看不到遠通誠意,因此接受勞工團體意見,拒絕參加遠通工作媒合,轉而要求由政府安置。葉匡時坦承,要他出面承諾由政府安置「不太可能」,因為收費員是一年一聘的合約,政府一旦出手安置,其他約聘臨時人員也可以要求同等待遇。

葉匡時認為,由於收費員工作地點分散全台20多個收費站,由民間企業提供工作機會相當困難。交通部方面已經督促遠通承諾提供「不需要學經歷」、「靠近收費員原上班地點」的工作,只要收費員應聘就會錄用,如果遠通沒有在6月30日之前做到,交通部必定會祭出處罰。

葉匡時解釋自己並非拒絕出面與收費員溝通,而是因為勞團單方面堅持「政府安置」的訴求,導致雙方沒有太多溝通的可能。他希望收費員能試試遠通的媒合建議,「工作是否理想是一回事,接不接受又是一回事」。

另外葉匡時也指出,這群示威收費員其實有各種類別,有少部分已接受遠通媒合工作,因為不適應私人企業經營模式而離職,也有部分收費員早已領了12個月補償金,卻因為還沒找到工作,一併站出來抗議。

葉匡時認為,自願找工作者除了政府發給的7個月優退資遣費,遠通又提撥5個月的離職補償金,這些人等於領了12個月補償金,再站出來抗議,實在說不過去;而接受遠通安置者,交通部當初保證5年原收費員薪資(大約月薪3萬5至3萬8)不變,他會要求遠通6月底前一定要完成安置,交通部並未棄之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