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身障員工不足 姚文智抗議

杜胤廣 2014/06/11 16:06 點閱 3111 次
北市長民進黨參選人姚文智11日針對北市未依法進用足額身障者的前10名企業表達不滿。(Photo by 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唐峰正)
北市長民進黨參選人姚文智11日針對北市未依法進用足額身障者的前10名企業表達不滿。(Photo by 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唐峰正)

【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台北報導】「連要知道有哪些企業被點名,都要在勞動部的網站上,點進好幾個網頁才知道,企業根本不知警惕。」北市長民進黨參選人姚文智11日針對北市未依法進用足額身障者的前10名企業表示,企業都有進用身障者的義務,但罰則太輕,且繳納的差額補助費也很低廉,對於大型外商公司來說,根本不痛不癢。

根據北市勞動局每月公布的未足額進用身障者的企業中,從101至103年平均每年都排行前十名的企業,大部分都是「外商企業」,遭點名的企業就包含,主富(NET)服裝公司、新加坡商立可人事顧問公司、美商英特爾公司、星展商業銀行與台灣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且這些企業進用不足人數比例高達56%至75%以上。

【罰則不痛不癢】
北市議員阮昭雄說,為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權益,勞動部雖訂有「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規定,要求不論公家機關或私人企業,都有進用身心障礙者的義務,若未達進用標準,應定期向所屬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的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繳納差額補助費,但對大企業來說,沒有更強制的罰則,企業根本不痛不癢,身障者的工作權益依然沒有保障。

根據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私營機構員工總人數達67人以上者,聘用具有就業能力的身心障礙者員工不得低於總員工人數的1%,且不得少於1人。

【基本工資計算】
姚文智說,97年修法後,勞動部對企業進用身障者的保障,仍未對企業施以壓力,僅以「鼓勵企業進用」來保障身障者,但企業根本不理,寧可繳納差額補助,減少人事成本;而目前的懲罰機制卻是以企業繳納的差額部助費為主,其金額是依照差額人數以「每月基本工資」來計算,而勞動部每月公告警惕的企業,卻只能在網站內深不見底的網頁資料中,顯然對企業沒有造成嚇阻作用。

勞動部身障者就業訓練組長蘇昭如表示,目前台灣還未學習德國奧地利等國家,立法強制企業進用身障者,勞動部雖在97年大幅度修法後,仍是希望以「軟硬兼施」的做法,一方面鼓勵,一方面製造企業的社會壓力,更會定期拜訪這些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