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外露汙染海洋 環署著手清查

方家敏 2014/06/04 18:41 點閱 4770 次
花蓮市環保公園之海洋廢棄物經改善前、後照片對比。 (photo by環保署)
花蓮市環保公園之海洋廢棄物經改善前、後照片對比。 (photo by環保署)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垃圾掩埋場遭海蝕外露,廢棄物竟漂入大海。環團多年來關注我國海岸線生態,發現近年來有不少地區都有垃圾堆積在海邊、流入海中的問題,這是因為被偽裝成綠地公園的靠海掩埋場經過長年侵蝕後,垃圾裸露四散。環保署回應,日前完成全台近海掩埋場清查,在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高雄市分別有危害環境風險的掩埋場,已督促地方改善。

環保團體指出,20年前全台都有嚴重垃圾問題,很多靠海的鄉鎮都把垃圾丟在人煙較少的海邊。當垃圾太多,就在上面覆土蓋成綠地公園。然而靠海的掩埋場年代一久,就會因颱風或海浪侵蝕導致大量垃圾流入海中。例如基隆的潮境公園、花蓮環保公園都是如此。新竹縣新豐鄉的海岸線也因為在新豐掩埋場旁,遭不肖業者傾倒爐渣等廢棄物,經多年海岸線到退後廢棄物流入海中。

黑潮基金會指出,環保公園旁的新掩埋場的沿岸邊坡已被海浪掏空,即使整建工程已完工,仍然會不時看到有垃圾漂出。彰化縣的海岸線也2013年也被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評選為海案遭汙染最嚴重的地區,其汙染原是來自線西海邊的垃圾轉運站。彰化縣環保局已另覓地點,將進行搬遷。

環保署表示,海洋垃圾主要來自於陸域及海域被丟棄之固體廢棄物,因此環保署已於103年5月核定「陸源污染造成海洋垃圾之因應對策」,針對各類污染源,包括河面垃圾、污水截流站、船舶廢棄物、海漂垃圾、掩埋場封閉後管理、港區進港船舶廢棄物、非法棄置廢棄物、河川行水區廢棄物及海灘活動等,要求各級機關進行改善。

環保署針對全國22縣市轄內掩埋場週線距離海岸1公里及河岸500公尺之公有掩埋場,近日已完成全面清查,總計有102處,依危害環境風險程度歸類4個等級,第1級「設施損壞,須立即改善」者、第2級「設施損壞,已進行改善」、第3級「設施無損壞,但有危害環境之風險」、第4級「設施輕微損壞,無危害環境風險無須改善」。

清查結果顯示,在台中市新社區、彰化縣芳苑鄉、雲林縣古坑鄉、高雄市大樹區有第2級風險危害。環保署境督察總隊已督促地方確實依改善工程預定進度,完成改善工作。另外第4級的掩埋場分別在新竹縣新豐鄉、雲林縣褒忠鄉有2處,無立即危害環境風險,交由地方自行監控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