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道人員安置 6月底最後通牒

邱惠恩 / 記者 2014/04/28 21:42 點閱 2660 次
交通部長葉匡時28日表示6月底若無法全數將前收到國道收費員安置成功,將依合約一天罰50萬元,立委則要求再不完成,要求高公局長陳彥伯交出烏紗帽、與遠通解約讓ETC收歸國有。(photo by 邱惠恩/台灣醒報)
交通部長葉匡時28日表示6月底若無法全數將前收到國道收費員安置成功,將依合約一天罰50萬元,立委則要求再不完成,要求高公局長陳彥伯交出烏紗帽、與遠通解約讓ETC收歸國有。(photo by 邱惠恩/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邱惠恩台北報導】前國道收費員何去何從,6月底見真章。交通部長葉匡時28日表示,455名收費員中剩231人尚待轉置,6月底若無法全數安置完畢,將「依合約」一天罰50萬元。立委則群起痛批遠通諸多事項都沒「依合約」完成,要求高公局長陳彥伯脫下烏紗帽、懲處相關人員、與遠通解約,讓ETC收歸國有。遠通電收總經理張永昌則說,勢必全力以赴,但若沒完成,將「依合約」裁決。

前國道收費員安置問題自去年10月紛擾至今,抗議民眾再赴立院抗議表達維護工作權訴求。葉匡時表示,截至4月23日止,已轉置錄取人數是224人,尚待轉置者為231人,最後完成安置的期限定在6月底,若遠通沒完成,1天將重罰50萬元。

【立委:交部一再通融】
立委楊麗環指出,當初遠通之所以能得標,原因在於遠通誇下海口,表示可以做到前國道收費員100%全數安置,如今竟延宕半年之久,許多未依合約建置完成的項目也只進入調解程序,質疑交部一再護航與「通融」遠通;遠通張永昌則強硬表態,並非交部合約「通融」,而是「有實質上的需要」。

立委蔡其昌質疑交部數據灌水,拿出工作職缺數據,指出有150人工作後卻離職,所以實際上待轉置人數達371人,達成率僅18%;另外,彰化、雲林、嘉義、屏東、台東、宜蘭等6縣市實際國道收費員工作需求為84人,但遠通只釋出44個缺額,質疑遠通如何在6月底達成全數安置的目標。

【6月最後通牒人員安置】
針對遠通寧願僱用工讀生、也不願釋出正職缺給前國道收費員,張永昌回應,目前遠通電收有6百名員工,按照電子化趨勢,未來工作只會愈來愈少,工讀生的職缺都是短暫的,不適合給需要全職工作的前國道收費員。立委管碧玲指出,工作性質屬於全職或臨時工全由遠通自行定義,打假球空間很大。

遠通目前因使用率未達7成跟計程收費門架工程延宕被交部開罰4.7億元,已提出訴訟。立委們要求,6月底再不完成國道人員安置措施,要求陳彥伯等人下台以示負責,並與遠通解約,讓ETC收歸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