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參加「高等教育工會」幫陳運陞舉辦的記者會,與會陳正亮教授表示,教授聘研究助理做研究、寫論文這種事,他不能說完全沒有聽過。只是這次陳運陞情況嚴重一點,涉及抄襲的比例太高(多達6千字),才順利被抓到把柄。
他說,在理工科學領域裡情況也許好一點,因為許多涉及做實驗、引數據,所以常見paper上面一次掛了十幾位作者。但是人文領域的研究是資訊咀嚼、分析後的產出,教授咻的一下複製個幾百個字,也不會有人發現。這次陳運陞可以說是幸運的,一般在指導教授底下當研究助理的學生,根本不敢吭聲,否則形同拿自己畢業前途開玩笑。
問陳正亮教授該怎麼辦,他說尊重別人的智慧財產權很困難嗎?看最終寫出成果的人是誰,那個人就是作者、享有著作權不是嗎?
我也不懂為什麼身為教授,卻不理解這個簡單的道理。
(但是講認真的,誰在大學期間沒有聽過研究生學長姐為教授那些生活雜事?)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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