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普及話題增 亞洲政府急監督

尹曉春 2013/09/27 20:34 點閱 5814 次
(photo by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photo by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尹曉春綜合報導】隨著網路發展健全,手機、平板等智慧型行動裝置普及,反對與監督政府的機制反應更加迅速,《華爾街日報》指出,近來許多亞洲政府對此憂心忡忡,陸續開始遏止網路言論,除了中國早已聞名世界的防火長城不動如山,新加坡與泰國近年來也紛紛出台緊縮網路言論自由的政策。

泰國自2007年通過「電腦犯罪法」後,以該法來逮捕冒犯王室的網路使用者的案例漸增,引起相當大的爭議。《華爾街日報》就指出,電腦犯罪法是泰國政府用來對付在網路上批評君主,或發表負面評論者的法律。

泰簡訊有辱皇室?
去年5月一位新聞網站的主編,因在網路上張貼批評泰國國王的資訊,被認為觸犯「電腦犯罪法」而判刑8個月;2011年一名男子因簡訊被認為有辱皇室,遭判20年徒刑。據《美國之音》報導,光是2010年就有400多起類似案件。

雖然當局宣稱「電腦犯罪法」是為了填補法律漏洞、對抗網路犯罪,但因該法誕生於2006年軍事政變後,分析師認為,以這項法律來壓制言論自由,顯然是為了打壓被推翻總理塔克辛與其支持者的言論。加上當局陸續引用此法,逮捕在網路上詆毀皇室的使用者,因此也被批評為打壓異己的「政治迫害法」。

據「國際特赦組織」調查,泰國政府主要以「冒犯國王罪」與2007年頒布的「電腦犯罪法」來限制言論自由,但由於許多判決並不合理,電腦犯罪法結合冒犯國王罪的判例引起相當大的爭議,許多國家都呼籲泰國改革此項律法。

星網站需繳保證金
新加坡則在6月規範Yahoo及其他定期報導新加坡新聞的網站必須獲得新加坡政府授權,並繳納約120萬台幣的保證金,甚至當政府認為內容不妥時,必須在24小時內下架。

當時這項政策廣泛遭到部落客、人權團體,甚至科技大廠的批評。儘管官方辯稱,政府不會以「批評政府」為由,下令業者移除內文,新規定也沒有在「內容標準上」有所改變,但星國網路媒體指出,政府只要藉由模糊的授權法規,再主觀地認定「不適合」,就足以讓媒體自先行「自我審查」。

外國企業批評,這項法案將損害商業發展,並影響新加坡的國際形象。「記者無國界」組織2013年的報告,則使新加坡的新聞自由排名,從2012年的135名拉下至149名。

(photo by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