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徐欽盛台北報導】「國道全面實施計程收費後,國庫少了30億,遠通公司賺6億,甚至ETC儲值的利息,最後還歸遠通公司所有!」立委羅淑蕾3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指出,國道全面計程收費後,最大受益者就是遠通公司;她直言,高公局想盡辦法讓遠通拿到好處。交通部長葉匡時回應,目前交通部完全是依照契約在執行,契約是否可以再調整,交通部會再做研究;對於成本與利益分析,交通部也會做一個完整的書面說明。
羅淑蕾指出,國道全面計程收費後,國庫一年收益短缺30億元,但一整年付給遠通公司的手續費,卻由未全面實施之前的10億元增加為16億元,整整增加6億,讓遠通公司成了最大的贏家;她直言,高公局根本就是想盡辦法讓遠通獲得好康。除此之外,就連國道儲值的利息也歸遠通公司所有,羅淑蕾不解地說:「怎會訂出如此契約?」
對此,葉匡時解釋,交通部目前完全是依照當時的契約在執行,至於BOT的方法是否恰當的卻值得商榷,契約是否可以再調整,交通部會再做研究。他也坦言,ETC的合約簽署至今受到很多人的質疑,司法單位也曾經調查過。交通部會委請高公局把ETC建置過程,到底遠通出了多少錢,國家未來會省多少錢的部分,做一個完整書面說明。
高公局局長曾大仁表示,計程收費是大家的共識,且具有公益性,遠通公司手續費的增加是隨著利用率的提升而改變;ETC儲值利息由經營公司遠通所有,則是根據契約的招標條件來執行。
「強迫所有的民眾使用ETC,並將手續費全部奉送給遠通公司!」立委楊麗環憤怒指出,國道是政府花錢去建的,維修也是政府做的,遠通公司只要架個感應器,總共才花3億元,一年卻可以淨收18億元,11年後就可以淨收198億元,這到底是哪門子的生意?至於ETC儲值的利息歸遠通公司所有,楊麗環認為,就算解約賠款都還划得來,為何交通部不收歸國有,卻要剝削所有民眾的血汗錢?
高公局局長曾大仁(右)表示,計程收費是大家的共識且具有公益性,遠通公司手續費的增加是因隨著利用率的提升也改變的,ETC儲值利息由經營公司遠通公司所有,這是根據契約的招標條件來執行。(Photo by 徐欽盛/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