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邱惠恩台北報導】「資安問題就是國安問題!」針對服貿開放第二類電信三項特殊項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3日備詢時強調,此三項目是一個封閉網路,陸資不得有投資公司主導權、也禁止陸方進入電信廠房。不過,立委連番砲轟NCC竟然沒有上服貿談判桌了解開放過程,沒有建立防範配套,裁罰措施對業者不痛不癢,根本大開國安方便之門。
針對服貿開放第二類電信三項特殊項目,包括存轉網路服務、存取網路服務、數據交換通信服務,以及纜線與基地台工程,外界質疑,此行如同吳三桂打開山海關,將國資、個資全數送給對岸。
主委石世豪表示,開放的確有國安疑慮,但風險微乎其微,此三項用的是專線,在一個封閉網路,服務對象是企業客戶,與一般民眾無關,陸資在投資的公司不得有主導權,同時還全面禁止陸方進入電信廠房。
不過,立委蔡其昌認為,相關裁罰配套不存在,防範機制如同虛設;他舉例,雖規定「陸資不得有主導權」,但我方無從查出陸資是否在檯面下動手腳;「資料不得攜帶至對岸」方面,但如事先儲存在隨身碟,就可輕鬆來去兩岸。
NCC指出,〈兩岸關係條例〉大陸人員來台參訪的規定,陸方人員不得進入我國電信機房,但若真有偷帶陸方人士進入機房情事,NCC表示目前僅能由內政單位來裁定罰則,也就是NCC並沒有相關制裁機制。
立委管碧玲質疑,NCC根本沒有坐上服貿談判桌,僅是談判團的「諮詢」哪幾個開放項目是對方提出,石世豪也表示不清楚,實在太過輕忽電信資安。
對於業者違法採購大陸廠牌電信網路相關設備,NCC予以裁罰30萬元,並累進處罰,但立委們痛批,裁罰手段「不痛不癢」。葉宜津質疑,大陸製設備金額僅歐美廠商的五分之一,對業者而言是九牛一毛。管碧玲認為,我國開放第二類電信雖只有三個特殊項目,卻沒有以「最惡劣情境」限制惡意不從的業者。
NCC回應,的確有業者對採購大陸廠通信設備有「疑義」,但已向業者「溝通」;葉宜津表示,據她了解業者已開始向交通部、行政院「施壓」。NCC主委石世豪表示,「執法立場不會改變,執行法令與官階大小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