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媒:廣電法規應改變(20140311 澳洲人報)

賴義中 2014/03/12 21:25 點閱 816 次

The Australian 澳洲人報
Media storm driving need for change: Nine
商媒:廣電法規應改變
http://www.theaustralian.com.au/media/media-storm-driving-need-for-change-nine/story-e6frg996-1226850862638#

隨著數位時代的到來,澳洲傳統有線電視的生態正面臨重大衝擊。在現行媒體法規下,國營的澳洲電視台占有重要地位,商業電視台主要由第七、第九、第十電視台競逐市場。第九媒體公司執行長金捷爾呼籲,政府應廢除老舊法規,否則地方新聞可能會完全消失。

在「禁普及」法下,廣電執照所有權者的閱聽普及率不得超過總人口的4分之3,金捷爾指出,在國際媒體相繼於澳洲設點之際,此法使得本地經營者無法在新聞部門上增資、在市場上競爭。第九媒體去年投入1億6千萬澳幣在地方新聞及時事報導上。

以Youtube、Netflix為首的美國網路頻道讓大批閱聽眾不再收看電視,後者在沒有設本地辦公處的狀況下,就吸引20萬訂戶,且幾無稅務負擔。澳洲總理艾博特得悉後則表示,政府無意介入純粹的市場紛爭,將視對國家影響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