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緊急醫療費 健保給付有上限

李昀澔 2014/03/02 19:33 點閱 9014 次
孟姓夫婦(右1、2)赴韓旅遊,小女兒提早誕生,兩人無力負擔韓國鉅額醫療費用,健保也無法給付早產小女嬰保溫箱的費用。(photo by東森新聞截圖)
孟姓夫婦(右1、2)赴韓旅遊,小女兒提早誕生,兩人無力負擔韓國鉅額醫療費用,健保也無法給付早產小女嬰保溫箱的費用。(photo by東森新聞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民眾出國時若發生意外,如早產、車禍等緊急狀況必須就醫,回國後可憑據向健保申請核退醫療費用。健保署醫管組長林阿明指出,健保提供民眾核退費用的服務屬「急難救助」性質,因此訂有上限,類似日前孟太太遊韓早產的情形,超額部分仍需自行負擔;他建議,國外醫療費用遠高於台灣,民眾出國最好另保平安險或意外險。

孟姓夫婦上周到韓國首爾旅遊,妻子半夜上廁所時不慎跌倒,導致預產期在5月下旬的小女嬰提前出生,體重僅1千3百公克,光是2個月的保溫箱費用就高達新台幣220萬元。此外,藝人郭子乾在2012年1月赴韓旅遊時,也因旅館內提供的熱水壺故障而遭燙傷;國人出國洽公及旅遊時,遭逢意外而有就醫需求問題,引發國內熱議。

【核退國外醫療費】
根據健保署「國外或大陸地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民眾若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時,只要在事發6個月內,檢具醫療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出入境證明影本、住院病歷摘要等文件,向健保署申請核退,若金額未達門診每次1967元、急診每次3237元、住院每日7309元的核退上限,醫療費用都由健保給付,超出部分則由民眾自行負擔。

林阿明表示,車禍、早產、急性盲腸炎、心臟病發需要緊急開刀等狀況,都屬於自墊費用核退涵蓋範圍,但慢性病患者出國領藥,或在國內受傷但出國後仍需換藥者,就不得申請核退;至於某些慢性病患者,若出現急性症狀突然發作等較複雜的狀況,健保署會將就醫紀錄交由專人審核是否具備核退資格。

【出國需另外投保】
「健保基本上是以國內進行的醫療行為作為給付對象,」林阿明指出,核退國外自墊醫療費用的措施屬補助性質,民眾若需長期出國,應辦理當地保險,短期出國則應辦理平安險或意外險,以避免緊急就醫狀況發生時,還要費心考量高額的國外醫療費用。

林阿明解釋,孟太太住院及生產所需的醫療費用,回國後都能向健保申領核退,目前較棘手的問題在於,小女嬰係在韓國出生,也就是並非我國健保的「被保險人」,健保依法不能介入處理,但絕大多數的醫療費用都是「花」在小女嬰身上,恐將全數由孟姓夫婦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