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維權律師判刑4年 國際譁然

方家敏 2014/01/27 19:32 點閱 2712 次
中國大陸維權律師許志永,遭北京當局判處4年有期徒刑,備受矚目。(photo by張鐵志臉書)
中國大陸維權律師許志永,遭北京當局判處4年有期徒刑,備受矚目。(photo by張鐵志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中國大陸的維權律師、「新公民運動」的發起人許志永,26日被北京當局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求處4年有期徒刑,引起國際譁然。此次許志永受審是繼2009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以來最受矚目的異議人士案,當天場外聚集大規模外媒與抗議民眾,國際間要求釋放許志永的聲浪不斷,認為政府的霸道行徑有如恐怖統治。

41歲的許志永是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從10年前開始投身維權運動,他所發起的「新公民運動」提倡公民以理性、非暴力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並以「自由,公義,愛」為主旨舉辦一系列活動,該組織以孫中山手書的「公民」二字為標識。新公民運動在中國大陸各地提倡教育平權、公民守望、公民同城聚餐,並要求政府官員公布財產,希望能將中國的「臣民社會」推向「公民社會」。

中國官方一直對新公民運動進行監控和壓制,BBC指出,2013年7月16日當局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將許志永居留,並於2014年1月26日,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許志永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許志永多次策畫在公共場所聚集,構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依法判處4年有期徒刑。律師張慶方轉述許志永的話表示,「中國法治的最後一點尊嚴今天被破壞殆盡。」

當局拒絕外界旁聽,院外戒備森嚴,連律師張慶方欲在庭外對記者發表看法也被強行帶離現場。張慶方痛批判決不公,將再次提上訴。香港的時事評論員林和立指出,習近平上台後表現強勢,連新公民運動這種溫和、理性的活動都不能容忍,可想而知習近平對香港正在醞釀的「佔中運動」會持什麼態度。

香港《主場新聞》報導,許志永在答辯期間欲發表長達萬字的講稿,卻被法官認為,他的陳詞內容與案情無關,禁止他發言。新公民運動的成員替許志永發布講稿,內容記錄了許志永回顧過去3年來所推動的教育平權與官員財產公開等行動細節,並詳述對中國體制改革的期許。

許志永的案件受到各界矚目,受審時場外聚集了大批的外媒與抗議民眾,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主任羅姍‧萊夫痛批北京當局的作為是「以恐怖統治取代法治」,十分「可恥」,要求當局立即釋放許志永。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珍‧薩奇則表示美方對此判決「非常失望」,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許志永與其他政治犯;歐盟駐中代表處秘書杜海飛也呼籲政府立即放人。

http://inews.mingpao.com/htm/Inews/20140126/ca71247a.htm 許志永法庭陳詞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