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

遠通案 人民別被唬啦!

雷倩 / 前立委 2014/01/15 12:49 點閱 2015 次

倨傲的徐旭東問:你喜歡退就退。但(退了eTag),你以後上(高速公路)去怎麼辦?

卑微的小民回:咱們都去退eTag,看你遠通如何阻止人民上高速公路?

道理1:高速路是政府用納稅人的錢蓋的,不是遠通出錢蓋的,不是遠通的私有財產。

道理2:高速公路收費是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關係,只是藉著BOT將收費的機制移由遠通執行。遠通與政府有合約的權利義務,但沒有向人民執法的公權力。

所以徐旭東的「失言」,凸顯了eTag中間權利義務關係的謬誤。政府荒腔走板的回應,坐實了人民「財團擁有政府」的懷疑。

試想:假設大家通通去退eTag (假設當然是用極端的例子,事理比較明顯),照常上高速公路以示抗議。會發生什麼事?

  1. 政府介入,阻止人民上高速公路:政府施政欠缺正當性,人民應該起而反抗!

  2. 政府介入,強制人民繳交費用:政府濫用公權力包庇圖利財團,人民應該反抗!

  3. 政府不介入,遠通自行阻止人民上高速公路:財團將公路私有化,形同公路強盜,違法!政府應該阻止遠通;否則,人民應該起而反抗!

  4. 政府不介入,遠通自行要求人民繳費:人民可自行決定「照繳」、「爭議應繳金額」、或「拒繳」。

高速公路為基礎建設,有自然獨佔壟斷性 (natural monopoly), 是政府提供的基本服務(essential service)之一,也就是政府存在的理由之一。下回徐大老闆再威脅小老百姓時,人民可別輕易被唬啦!

【寫給江院長與葉部長的公開信】
遠通ETC案在綠營執政期拍板,在藍營執政期轉折,如今引起軒然大波,是不折不扣的「藍綠共業」。

江院長與葉部長,您們都是台大政治系的菁英,相信不會看不懂 ETC這個BOT案前段「公益性欠缺」、中段「技術選擇充滿爭議」、以及後段「導入期公權力行使不當」的問題;更不會低估人民對政府日益的失望與憤怒。

在高速公路這樣的壟斷性基礎建設與政府核心服務 (essential service)個案中,已經產生了「信任危機」。如今儘速修正現狀,重新達至公共利益的衡平,以再建「政府─業者─人民」三方的善意互信,實在刻不容緩!更應該是您們最迫切、最高的關注!

別忘了,民主社會中,必要時人民會用「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 表達對政府施政的不滿。

到那時,不但國民黨政權岌岌可危,台灣的民主也將再經波瀾,絕非國家之幸百姓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