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應公開 立委推反政黨貪污法

廖政貿 2014/01/13 16:42 點閱 2726 次
立法委員黃文玲召開記者會呼籲「反政黨及人民團體貪污法」應儘速立法,讓政黨黨務費用的來源及使用能更清楚透明。(photo by廖政貿/台灣醒報)
立法委員黃文玲召開記者會呼籲「反政黨及人民團體貪污法」應儘速立法,讓政黨黨務費用的來源及使用能更清楚透明。(photo by廖政貿/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廖政貿台北報導】「國民黨說要還黨產於民,還到哪裡去了?」立法委員黃文玲 13日表示,政黨收受政治獻金和使用黨產一直都是黑箱作業,法務部應儘速推動「反政黨及人民團體貪污法」草案,減少任何政黨貪污的可能。法務部檢查司主任檢察官陳淑雲回應指出,雖然這是跨部會的草案,但仍會積極推動。

立委黃文玲表示,馬英九曾在2008年時說要還黨產於民,但都已經要卸任了,卻完全不見落實,讓收受捐款的政治獻金和黨務經費運用過程充斥黑箱作業,甚至有可能貪污。法務部3月將把「揭露人保護法」及「反企業貪污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她要求應該一併提出「反政黨及人民團體貪污法」,減少政黨貪污的任何可能性。

「在金溥聰接任駐美代表前2個月,國民黨以政黨外交的名義匯出新台幣6億元。」黃文玲進一步質疑,這筆政黨外交款項的來源、用途、是否涉及國家安全等諸多疑點,都需要法務部確實查核。另外,馬吳競選總統的經費中,政黨捐贈金額是否符合申報內容,法務部也應該一併調查。

「我們會積極推動這項法案。」法務部檢查司主任檢察官陳淑雲表示,政黨收受政治獻金和黨產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政治獻金的查核是由監察院負責,若政黨個人涉及刑法如偽造文書等案件,才屬於法務部的業務。但關於黃委員所提的「反政黨及人民團體貪污法」草案,法務部會積極研議,但由於這是跨部會的法案,可能無法在3月時一併提交立院審理。

「金溥聰不符合調查的要件。」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專門委員馮俊雷強調,關於政黨外交經費和金溥聰的部分,廉政署主要是在公職人員涉貪並被提出告訴後才啟動偵辦。金溥聰在赴美前並無公職身份,不符合調查的要件,他們無法做調查,若有人因為此事掌握具體事證而對金提出告訴,才會啟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