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腳踏車 租借條款引爭議

杜胤廣 2014/01/10 17:48 點閱 6010 次
消基會10日上午點名台北、高雄、新北市的Youbike、C-bike、NewBike等腳踏車租借條款不明確,無法保障消費者,圖為台北醫學大學Ubike租賃站。(photo by 台北市YouBike官網)
消基會10日上午點名台北、高雄、新北市的Youbike、C-bike、NewBike等腳踏車租借條款不明確,無法保障消費者,圖為台北醫學大學Ubike租賃站。(photo by 台北市YouBike官網)

【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台北報導】想在市區租借公共腳踏車,問題還不少!消基會10日上午點名台北、高雄、新北市的Youbike、C-bike、NewBike等腳踏車租借條款不明確,例如優惠時段找不到停車柱,就得開始收費,三大城市雖採取人性化處理,但腳踏車失竊後的賠償問題,也未明確規定,服務條款可能讓消費者無所適從。消基會呼籲應盡速修改,保障消費者權益。

台北、高雄、新北市陸續建置了公共腳踏車,若使用「一卡通」或「悠遊卡」租借,享優惠,需先登入網站成為會員,簽署註冊條款後,才能使用服務。但租賃條款卻不利消費者。

【騎士有壓力】

「許多消費者誤認為優惠時段內還車,才能免費騎乘,三大直轄市雖有人性化的處理,但契約未明文記載,讓人騎車有無形的壓力。」玄奘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汝吟說,騎乘三大直轄市的公共腳踏車,民眾可享有30至1小時的免費騎乘。但實際發現,民眾找不到車柱時,可在就近的自動租賃機台上延長時間,甚至可打專線指引還車據點,而不計算租金,但條款上並未明文記載。

三大直轄市的公共腳踏車租賃條款中,皆註明類似文句:「由於本服務為公共大眾使用設施,本公司『不負責』使用者每次可租借車與可還車的保證,若造成使用者相關權益損失,使用者同意自行吸收負責。」

「當你用悠遊卡租了車,騎了300公尺才發現車子零件故障,還得在2分鐘內歸還,就算跑百米也會超過2分鐘。」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台北市的YouBike租借條款第4條告知消費者,租車前自行檢查車況,「若自行車騎出2分鐘內發生故障,得立即歸還「原」租賃站」,怎能限定2分鐘內不算租金,如果騎了3分鐘才發現故障,故障責任歸屬何在。

【失竊還要立刻賠償】

根據日前媒體大肆報導台北市政府購買的Youbike腳踏車,一台要價9000元,「若腳踏車被偷了,得先報案,不論是否尋獲,都要支付賠償金!」張智剛說,腳踏車被偷,要消費者立刻賠償是不合理的,因為在法律上,車子遺失,原本的所有權人-市政府並沒有喪失腳踏車的所有權,只是喪失「佔有」的狀態,不能在消費者報案後要求支付賠償金,因為車子仍可能找回來。

高雄市的C-bike在遺失時,會將腳踏車的折舊率算入,超過3個月未尋獲,以該車的殘值賠償,若損壞或尋獲,所有權仍屬高雄市環保局所有,但台北市與新北市的租賃條款則不考量折舊率。

台北市YouBike的租賃條款規定「於一個月後仍無法尋獲車輛,除賠償9000元外,尋獲之自行車所有權仍屬本公司」。新北市的NewBike也要求使用者3日內持報案單至服務中心,並支付10000元的賠償金,且若尋獲,所有權仍屬市府,且視車輛損壞狀況進行估價。

【折舊也要消費者負擔】

「若腳踏車尋獲且損壞,使用者負擔的修理費完全沒有考量折舊率,怎能拿「新車」10000元的價值去衡量毀損後的腳踏車?使用者根本不知道腳踏車的車齡為何!」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陳智義表示,這等於將車子的折舊算在消費者頭上,怎麼想都對消費者不利,再者,若尋獲車輛,車子不僅要歸還公司,賠償的金額又沒有明文規定如何退還給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