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冤申訴幾全遭退件 家屬要詳情

賴義中 2014/01/07 22:53 點閱 2505 次
多名自認蒙軍冤的家屬7日泣訴軍冤申訴委員會運作不彰,52件案即有51件遭退回。(photo by 賴義中/台灣醒報)
多名自認蒙軍冤的家屬7日泣訴軍冤申訴委員會運作不彰,52件案即有51件遭退回。(photo by 賴義中/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賴義中台北報導】洪仲丘事件後,政府火速通過《軍審法》,並成立「行政院軍冤申訴委員會」處理相關案件,但多名受害者家屬泣訴,申冤案件幾乎全遭退回,且規定僅受理20年以內案件,軍冤申訴委員會形同虛設。但軍冤申訴委員會執行秘書蔡興華在接受訪問時表示,上述數據是錯誤的,委員會成立至今共收受182案,僅15件未受理。

多名自認蒙受軍冤的家屬於7日舉行記者會,控訴軍冤申訴委員會成立4個月來幾無建樹,52件申冤案中,有51件遭退回,退回率逾98%。家屬們同時宣布成立「軍中人權暨受害者家屬協會」,協會發言人楊月清要求,行政院應公布退件原因及詳情給社會公眾檢視,也希望遭逢類似狀況的家屬加入協會,共同爭取權益。

立委蔡煌瑯批評,軍冤申訴委員會功能不彰,「已淪為國防部搪塞調查軍中人權的遮羞布」,他將提案修法放寬受理條件及撤銷20年以下年限。他進一步表示,國防部不應不聞不問,而是應該在申請案件受理前,事先接觸個案家屬並展開調查。

協會會長姚宗州指出,對家屬來說,真相是最好的良藥。他說,軍方在101年大年初五電知他兒子在左營軍港落海,正搶救中,待他趕至醫院時,兒子已撒手人寰。他質疑,軍方表示在他兒子落水15分鐘後就將人打撈上岸,但法醫告知落水15分鐘尚不致死,他質疑是他殺,但軍方說法始終反覆,讓他無法接受。

協會也表示,在51件退件中,替代役男陳俊銘遭退件的理由竟是「替代役男不是軍人」,令家屬氣結。陳俊銘父親表示,軍方告訴他,兒子使用無握柄的5公分美工刀片自殘13刀後死亡,屍體被發現躺在軍床上,傷口深達數公分。他認為疑點重重,兒子應死於他殺。他也質疑,若替代役男不是軍人,國家要如何保障替代役男權益?

軍冤申訴委員會執行秘書蔡興華在記者會後接受訪問時表示,軍中人權暨受害者家屬協會的數據是錯誤的,委員會成立至今共收受182案,僅15件未受理。他表示,當中84件僅陳情,不屬業務,其餘98件中,半數由委員會主動調查,4個月來已完結38案。

此外,針對替代役及20年年限疑點,蔡興華回應,據兵役法第25條,替代役服役期間不具軍人身分,故無法受理;20年以上之案件,因超過民刑事追訴期,縱使轉給檢調也無法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