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始著手寫代理孕母的問題,發現涉及的層面非常廣泛,並非只是錯與對、是與非的問題。一個知名的案例BABY M就是在講代理孕母在幫人代孕後,對懷胎10月的嬰兒產生感情,之後竟與丈夫帶著嬰兒遠走高飛,且最後法院判委託的夫妻勝訴,讓代理孕母當場崩潰大哭。
很多事情總是趕不上計畫,法律能涵蓋的層面也往往很有限。代理孕母所涉及的層面太廣,若請人代孕後發現胎兒有缺陷,是否可以墮胎?又或者代理孕母或其配偶的生活習慣危害到胎兒,那麼是否能以法律施壓?這都是政策上需要更周全考慮之處。
工作成果:
1. 代孕爭議多 恐至嬰兒、女性商品化
2. 索馬利亞戰火重生 秀出星光大道
3. 奠定台灣經濟基礎 嚴家淦留懷思
4. 新吉工業區進駐農田 黑面琵鷺恐受害
5. 國際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