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守煌涉關說 司改會:檔案應公開

廖政貿 2013/12/23 15:12 點閱 3333 次
立法委員李應元表示,檢評會應儘速將「陳守煌」案的評議記錄公開,以昭公信。(photo by廖政貿/台灣醒報)
立法委員李應元表示,檢評會應儘速將「陳守煌」案的評議記錄公開,以昭公信。(photo by廖政貿/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廖政貿台北報導】「針對涉嫌立法院長王金平司法關說的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案件,司改會要求檢評會應公開審查的檔案,向全民負責。」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陳守煌的情節嚴重,卻僅有申誡處分,令人不能接受。立法委員李應元指出,此事關係到檢察官評議委員會的信譽,希望法務部儘速公開相關會議記錄,以昭公信。

因涉及王金平關說案的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在21 日被正式免除職務,轉調最高檢的檢察官,主因是陳守煌原本打算辭職卻又反悔,讓法務部決定快速拔除其檢察長的頭銜。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根據檢察官評議委員會決議,先前涉嫌關說的檢察長陳守煌僅獲申誡處分,各界普遍都認為此事情節嚴重,但陳守煌所負的責任極輕。而檢評會表示,輕判理由是陳守煌答應將自行下台,但事後卻遭拒絕,此種程序研議做法不能為外界所接受。

「王金平先前的監聽譯文也都公布了,檢評會的偵察內文應該沒有比先前譯文更『驚爆』」。李應元強調,這件事關係到檢評會的聲望與觀感,希望檢評會能儘速公開相關的檔案,給社會大眾一個清楚的交代。

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指出,檢評會的公信力之所以遭到嚴重的質疑,與資訊不透明和審理過程不公開有關。因此他們呼籲檢評會應該「主動公布調查本案全程的記錄與資訊」,其中應包含會議記錄逐字稿、調閱檔案、約循記錄等。

司改會同時也會針對此案申請相關閱覽內容、記錄等的公開。因為根據《檔案法》第17條規定「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以書面敘述理由為之,各機關非有法律依據不得拒絕。」所以檢評會不應該以內部規章的行政命令,去違反法令,而拒絕公開相關檔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