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爭議9年的代理孕母相關法案至今仍未上路,立委江惠貞日前提案將代理孕母納入《人工生殖法》規範,增訂受術夫妻、代理孕母、代孕契約、仲介機構、胎兒身分等條文。國健署長邱淑媞回應,政院版《人工生殖法》有關代理孕母之修正案已送衛福部法規會審理,最快在明年初送交立院審議。
萬對夫妻因子宮受損不孕
「《人工生殖法》自2007年上路以來,仍有許多夫妻無法透過現有技術順利懷孕。」江惠貞指出,全國22至40歲的「育齡期」人口當中,約有30萬對夫妻不孕,其中因女性子宮受損導致無法生育者,約有5千至1萬人。
由於國內並未核准代理孕母,部分夫妻選擇出國尋求代孕,但國外代孕所費不貲,美國加州普遍收費高達10萬美金,較便宜的東南亞則常肇生糾紛,顯示代理孕母入法確有必要。
政府早在2004年已就代理孕母議題,召開公民共識會議,並達成「不禁止,但有條件開放」的決議,並於2012年提出開放不孕委託者提供精卵或兩者之一的代孕、委託者其中1人必須為本國籍、胎兒出生前後必須受到妥善照顧、代孕契約不得侵害孕母人權、代孕應為非商業行為等具體結論。但時至今日,代理孕母仍未訂立專法,在《人工生殖法》中也未見鬆綁,早已不合時宜。
法案一拖9年
立委王育敏痛批,從2005年當時衛生署草擬《代孕生殖法》至今,各界已召開多次會議討論立法細節,目前非但未見立法,反而倒退為《人工生殖法》的一部分,直指衛福部「沒效率、還讓立委及學者做白工」;江惠貞說,《代孕生殖法》40餘條草案石沉大海,但國內外代孕亂象日益增加,因此擬由目前施行成效頗佳的《人工生殖法》著手,修法保障萬對不孕夫妻的生育權益。
事實上,不只立委尤美女及江惠貞提出《人工生殖法》增修條文,政院版《人工生殖法》修正案已於日前交由衛福部法規會審理,但立委劉建國指出,法規會將在2014年1月3日起始審議政院版修正案,送交立院日程可謂遙遙無期;邱淑媞表示,政院版草案仍有待部內進一步評估,因此必須要到2014年2或3月,才能將最終版本送立院審議。
國人普遍接受代孕制度
根據衛福部今年8月初針對全國22縣市1075名20歲以上民眾進行調查,有68.1%的民眾不贊成繼續禁止代理孕母,85.6%贊成將代理孕母入法規範,88.3%贊成由委託者提供孕母代孕期間所有健康、營養補助;另有78%的民眾認為精卵必須由委託人,也就是不孕夫妻提供,47%贊成其中一方提供即可,更有14%表示精卵均來自捐贈也無妨,顯示多數國人對代理孕母已抱持正面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