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視兼任助理權益 國科會將改善

廖政貿 2013/11/14 17:04 點閱 2970 次
高教工會在國科會前高舉布條,希望國科會能重視學生兼任助理的權益。 (Photo by廖政貿/台灣醒報)
高教工會在國科會前高舉布條,希望國科會能重視學生兼任助理的權益。 (Photo by廖政貿/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廖政貿台北報導】「國科會還我退休金!國科會還我勞健保!」高教工會14日向國科會提出學生兼任助理者應該比照專任助理,依法提撥勞健保的訴求。且該筆款項應獨立設置,不應和業務費混用。國科會綜合發展處副處長彭麗春接受訪問時表示,會積極處理這個問題,並已行文各高等院校確認是否有具體執行。

高教工會訴求,學生兼任助理者應該比照專任,國科會應依法明列其勞健保、勞退金等提撥,且強制計畫申請單位作為雇主時應為其投保。據教育部統計,國科會共有62992名兼任助理,其中只有845人有勞保,809人有健保。高教工會成員劉侑學表示,只有百分之二的兼任助理享有勞工應有的權益,代表這絕非個案。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胡清雅表示,國科會應遵守勞動法令,獨立編列人事經費,包括工資、勞健保費用、退休金等,且不應與研究支出的業務費混用。

國科會綜合發展處副處長彭麗春接受訪問時回應,關於兼任者應該比照專任,這點需要作更全面的考量,像是專任人員可能只負責一個計畫,兼任者卻可能同時身兼好多個計畫,但他們很樂意與高教工會討論相關訴求。

至於將勞健保列入人事預算獨立提撥,彭麗春覺得業務費的彈性很大,老師可以自由掌控,若經費不足則有互相流通的空間在。而且在提出申請時,計畫負責人應該把兼職助理的勞健保提撥費用列入支出,這樣可以減少後來的困擾。

彭麗春也說,在6日勞工局公布「學生受雇學校從事工作,學校應依規定幫學生辦理勞保」新聞稿後,國科會已經針對此事行文各高等院校關注該事有無具體執行,是有誠意地想要處理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