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獨立營運 無關車主權益

邱文福 2013/11/05 16:53 點閱 5783 次
馬自達的休旅車,自我個性突出,在台灣有好紀年都成為「新東洋戰神」的代表廠牌。
馬自達的休旅車,自我個性突出,在台灣有好紀年都成為「新東洋戰神」的代表廠牌。

【台灣醒報記者游清淵綜合報導】福特公司宣布自本(11)月起,馬自達(MAZDA)品牌移轉回「馬自達汽車株式會社」獨立營運。這是自2000年左右福特集團增列「高級車群」(Premier Automotive Group),與褔特、馬自逹成為三大部門之後,近年又將Aston Martin、Jaguar、Volvo等相繼脫售結束高級車群後,最後的動作,把馬自達移轉出去獨立營運,不過所有馬自達車主的權益都不受影響,車主勿驚。

其實21世紀初,福特汽車集團先是因應高級品牌的需要,成立PAG高級車群事業部。同時也推出Global 2000全球統合計畫,曾企圖將馬自達車系也透過全球化策略,希望能降低生產成本,但涉及亞太地區數十個生產基地的大改革,最後喊停。稍後全球整合計畫的Mondeo專案從歐洲推展至美國失敗。

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後,福特集團資方決定自力更生,先後賣出Aston Martin、Jaguar、Land Rover以及Volvo汽車,除解除財務壓力外,也回歸單一福特概念,於是高級車群撤銷。

由於最大控股的關係,馬自達自上世紀末就成為福特旗下品牌,但一直擁有獨立自主營運體系,在台灣則因產品競爭關係,改納福特陣營,組裝生產車系自「天王星」起改日系馬自達產品掛上福特招牌銷售。

福特宣稱,此後將「遵遁ONE FORD全球經營策略,整個團隊將集中心力,持續擴展福特台灣的產品陣線和提升服務品質。」

簡言之,馬自達獨立運作與福特汽車現況,都只是「集團」內的策略調整,對所有消費者來說都「毫無」影響,車照賣,保固、保養、維修都沒有變化。

福特汽車仍將是「全球性」的品牌,林肯則是美國本土銷售的高級車品牌。在台灣,馬自達汽車株式會社台灣分公司全面接管營運前,先前作為台灣高級車群的代表企業「品爵汽車」繼續服務馬自達車主,不會有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