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寫手門事件宣傳不實,公平會對台灣三星罰款一千萬,若訴願成功,公平會的懲處也等於輕輕放下,但對涉案寫手而言,公平會若引用公平交易法24條作出裁罰,最高可開罰2500萬。立委許忠信1日召開記者會批評,要求公平會審理公平交易案件,要積極打老虎,不要只打蒼蠅。公平會解釋說,寫手若沒有在論壇上揭露自己的身分,並未違反公平交易法,但若是於個人部落客發文就可能違法。
今年四月,台灣三星爆發「寫手門」事件,駭客「0xb」公佈了三星行銷機密文件,直指三星以一人分飾多角的方式,清除各種有關對三星不利的文章,並以大量短文攻擊宏達電,引發軒然大波。
公平會介入調查後發現,台灣三星從96年到102年間委託鵬泰網路行銷公司,雇用工讀生在知名3C論壇發文,從產品測試評論、清除三星產品負面消息、凸顯對手缺點。另外也與部落客專案合作,以各種文章形式,攻擊競爭對手,且寫手被要求一定的文章數量,才可獲得酬勞。
公平會調查發現三星寫手有2萬至3萬筆發言,強調已掌握鵬泰與台灣三星的廣告合作關係與稿費資金流向,且寫手、員工也坦承不諱,有證據開罰三星。許忠信批評,公平會主動調查三星,做出了一千萬的裁罰,但若對網路寫手與小型網路行銷公司,也引用公平交易法24條作出裁罰,令人質疑。
許忠信援引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說明此法僅能用於「事業」,部落客在論壇發表文章,不能算事業的一部份,背後指使的業者才算事業,所以不能將公平交易法第24條無限上綱。
立委許忠信指出,「非事業」不應加以處罰,網路使用者在網路發表關於商品的文章,這些貼文無論是正面或負面,要依據公平會近期研擬的「薦證代言處理原則」,在網路上貼文薦證且公開身分,才可能違反公平交易秩序。
公平會副主委孫立群回應表示,網路寫手涉及營業誹謗的部分,目前正在尋找網路寫手違反公平交易法的直接證據,這些部落客若沒有揭露自己的身分,論壇的發文很難根據公平交易法第24條加以處罰,但如果是自行於個人部落格發文就可能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