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工會:研究助理應具勞工身分

杜胤廣 2013/10/24 19:31 點閱 3930 次
數十位台大工會的研究生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抗議,並表達台大校方應重視研究生的勞工身分保障。(photo by 杜胤廣/台灣醒報)
數十位台大工會的研究生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抗議,並表達台大校方應重視研究生的勞工身分保障。(photo by 杜胤廣/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台北報導】「研究助理沒保障,學生超廉價!」由於台大校方不服勞委會在「研究計劃兼任助理」、「國科會研究計劃臨時工」及「教學助理」等三類成員與校方之間存在勞雇關係,向勞委會提出行政訴訟,希望維持學生打工的身分。台大工會則於24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訴訟官司前,在法院外表達「研究助理應具勞工身分」,並呼籲全國研究生一同捍衛自身的勞工權益。

經濟不景氣,反映的不只是國人平均薪資倒退16年,台大也在研究助理薪資上,三年前開始減薪至今,影響研究生助理與校方間的勞雇關係。台大不服勞委會承認研究生助理與校方間的勞雇關係,於今年4月11日向勞委會提告。24日上午,台大工會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呼籲校方應重視研究生與教授間的勞雇關係,停止訴訟,承認研究生的勞工身分。

台大工會秘書長林凱衡表示,一旦校方勝訴,否定研究生助理的勞工角色,將造成台大工會近百名學生的權益受損,失去勞工權益的保障。他痛斥,大學有錢請律師向勞委會提告,卻沒錢改善研究生待遇,「簡直是血汗大學!」

世界各國的大學多已承認研究生擔任助理時的勞工身分,美國於1990年代後,大量的研究生助理開始組織工會,向校方爭取協議,並有40個研究生助理工會獲得政府承認。因此,校方依靠研究生支援教學、研究、行政等工作,研究生付出勞動力,也享有勞工權益的保障。

台大學生會會長李心文指出,在超時工作的環境下,研究助理的工作,光是教學就得花上大量的工時,還要幫老師作研究、報帳以及參加研討會等,研究生有參與學術產出,就應該保障他們的權益。

她進一步說,台大面對勞資問題應與學生協商,而非以跟隨老師「學習」的名義,來包裝工作超時與未訂定薪資制度的灰色地帶,剝奪學生的權益。

但台大校方認為勞雇關係仍有待商榷,暫不回應。在24日的開庭中,台大校方主張研究生助理是學生,身份與勞工身分互斥,故應無勞雇關係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