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丟鞋抗議 大學校長:應守法

陳正健 2013/10/22 17:44 點閱 3366 次
針對學生向總統馬英九丟鞋抗議的事件,教育部長蔣偉寧21日呼籲,學生們應停止這樣的舉動。(Photo by 網路截圖)
針對學生向總統馬英九丟鞋抗議的事件,教育部長蔣偉寧21日呼籲,學生們應停止這樣的舉動。(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陳正健台北報導】針對20日有學生向總統馬英九丟鞋抗議事件,教育部長蔣偉寧及3位大學校長回應立委孔文吉質詢時都表示,學生應以適當的方式表達意見。台大校長楊泮池21日說,學生表達理念需在守法及尊重他人的前提下;政大校長吳思華則表示,學生是成年人,也需受法律規範;清大校長陳力持也認為,大學生不能因為是學生身份,而做出違法的行為。

總統馬英九20日出席「2013台北客家義民嘉年華」活動時,又遭飛鞋抗議,一名學生在馬英九上台時,高喊「道歉賠償」、「馬江下台」,該名學生隨後即被警方拖離。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1日邀請教育部長及各大學校長報告及備詢時,立委孔文吉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台大、清大及政大校長對該事件的看法。

蔣偉寧回應說,在民主國家,任何人都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但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對意見相左的人丟鞋子,向國家元首丟鞋子更是不適當。人們可以有不同意見,但要以合適的方式表達,他呼籲學生們停止這樣的舉動。

孔文吉說,學生如果想陳情,可以透過民代發聲或參加集會遊行,但在公開場合丟鞋抗議並不適合,學校教導學生尊師重道,對國家元首或教育部長都應該要尊重。

對於學生丟鞋子抗議的行為,陳力持表示,這樣的行為非常不適當,因為大學生已是成年人,需受法律約束,有學生身份不代表就能做出違法的行為。

吳思華也認為,當前年輕人苦悶是重要的社會議題,不過學生都是成年人,在校外有權利表達意見,但仍要合乎法律。他希望學生們能與校方討論自己的想法。

楊泮池則說,學生們有表達理念的權利,但要在遵守法律和尊重別人的前提下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