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參加都更的公聽會,發現跟我想像的不大一樣。本以為會有很多住戶陳情、甚至有衝突場面,結果只是很多律師和民間團體去講了大法官釋憲與都更條利的問題。
雖然聽了一頭霧水,但鄭文隆律師提到了台灣司法體制的落伍,都更聽證會審議委員有審查權卻不需背負責任、在國外司空見慣的公聽會、聽證會在台灣卻是連立委都搞不清楚,也完全沒有法律規範,才讓大法官為了讓執行程序正義而進行的釋憲等於完全沒用。
他簡潔有力但又不粗俗的指責政府官員,令我深感佩服。
工作成果:
1. 專訪:水利署副署長田巧玲
2. 都更怪現象 公聽會與聽證會混淆
3. 薪資倒退16年 政府是最大幫兇?
4. 全台土石流潛勢溪流 新北市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