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

大陸實施旅遊法 台灣受益

蕭思源 / 自由業 2013/09/27 15:05 點閱 3448 次

大家都關心十月一日大陸實施「旅遊法」,到底會給以陸客團為大宗的台灣旅遊市場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媒體報導稱,「旅遊法」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不得安排購物或另行付費項目獲取回扣。另也稱,景區塗鴉將可施以拘留十天懲罰。

大陸官方有魄力導正旅遊業生態的不正常現象,台灣也將是獲益者。我方政府的主管機關,應該對社會大眾公開說明台灣本身應有的作為,莫讓大陸實施「旅遊法」的旨意,因司法管轄主權不同而讓台灣獨獨成為陸客可以違反「旅遊法」的天堂。
過去我們總是認為大陸政府不講法治,辦事沒效率,大陸百姓守法觀念差,歪腦筋動得快,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但一部「旅遊法」頒布實施,卻是得到如此多的重視,沒有人敢輕忽。這是很大的改變,象徵大陸文明進步的提升。

我們真要覺得汗顏!立法曠日廢時,一再受制於抗爭阻撓,碰到遊說關說,政策可以大轉彎,執法也可以商量打折行半套,如此因循蹉跎,內鬥猶恐不及,終至故步自封,既約束不了自己,更還受制於外人。

也許大家都以為旅遊是商業行為,屬自由競爭的市場,購物抽佣或零團費都是自由競爭下,衍生出的市場機制,這種現象早就見怪不怪,政府主管機關很難強制干預,現實上也是無法、無力去改變它,頂多就只能道德勸說而已。

沒想到這些存在多時且是顯而易見的問題,竟然要靠著大陸制定「旅遊法」,從源頭約束大陸旅遊業者,希望將台灣旅遊市場的積弊徹底根除,所以受益的還是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