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政府派遣工 立委:個案已成常態

張瀞文 2013/10/08 18:55 點閱 3928 次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右一)與立委段宜康(右二)、鄭麗君(左一)陪同派遣工個案徐珮瑄(左二)召開記者會,控訴當前公部門僱用大量派遣工的情形。(photo by張瀞文/台灣醒報)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右一)與立委段宜康(右二)、鄭麗君(左一)陪同派遣工個案徐珮瑄(左二)召開記者會,控訴當前公部門僱用大量派遣工的情形。(photo by張瀞文/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瀞文台北報導】「勞工難道是免洗筷嗎?」對於公部門現有1萬多名派遣工的情形,8日立委鄭麗君、段宜康與台灣勞工陣線聯盟一同召開記者會,派遣工個案徐珮瑄也親身說法自己工作權利受損情形。對此,政府官員回應,相關專法已研議,而違法情事會立刻裁處;不過立委則呼籲,不該僅就個案進行補救,整體情況應有所改善。

「連在外交部領事局雲嘉南辦事處,辦理簽證、護照的業務都是全包給派遣公司管理,到底什麼才是核心業務?」立委段宜康指出,中央部會派遣人員的狀況非常嚴重,有超過一半的人力都是派遣,儘管不是新議題,但包括勞委會、政府部門的情況都只有惡化,沒有改善。

據主計處2012年受雇員工薪資調查,人力派遣業受僱人數有96651人,而人事行政總處的調查裡,政府派遣單位有10738人,因此政府派遣佔了11.1%。8日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的政府機關已派遣工來執行公務,日本、德國都禁止政府使用勞動派遣。他認為3年內,政府應全面停用勞務派遣。

派遣工個案也親身說法,屬林務局管轄的合歡山松雪樓前派遣工徐珮瑄說,自己沒有加班費、國定假日沒有雙倍薪資、7天沒有例假,後因為覺得有不符勞基法情事向地方政府申請調解,卻在隔天颱風前夕被立刻解雇,「那天我還工作到中午12點,被通知1點錢就要把東西全部收好,帶著所有日用品下山。當時山上起著濃霧,我唯一的工具是腳踏車,最後還得自己叫計程車下山。」

對此勞委會科長黃琦雅做出回應,表示關於這樣的違法情事,會立即請地方政府裁處,勞委會也研議「派遣勞工保障法」為本會期的立法重點,所以希望未來對派遣工的部分有明確的法制規範。行政院工程會副處長陳尤佳亦表示,對違法廠商可以科以罰金,情節重大的廠商更可解約處理。

徐珮瑄則回應,松雪樓有全職的勞工月領不到1萬元的薪資,而工作超過兩年的同事,都沒有領到高達10多萬元的加班費。她試過各種投訴方法,打電話給勞委會、寫email到勞檢局都沒有得到回應。她更指出,「不管罰款如何,都不會比積欠員工的薪資多,因為積欠1個員工的薪資就達10多萬了,所以這些廠商都寧可冒挨罰的風險。」

「難道要幫一萬個個案開一萬次記者會嗎?」立委鄭麗君斥責,派遣工受到同工不同酬的待遇,政府帶頭使勞動過程低薪化、廉價化,以「假派遣、真雇用」方式進行。她並表示,在調查中發現公部門派遣人力中有20%年資都達五年,根本是長期性的員工。

「不是個案,是個常態。」立委段宜康也補充,不希望政府僅是就個案來進行補救,而派遣員工的規定,應該只能是短期性、臨時性、季節性的,不該擔任長期性業務,且許多派遣工事實上已涉及核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