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者心》犯錯之後,何去何從?(下)

施壽全 / 醫師 2026/03/24 15:37 點閱 5628 次
新造的人
新造的人

既然無人可能不犯錯,犯錯後能改過,從左傳所記載「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可以了解,「改過」是很大的「善舉」,所以犯法者接受懲罰後,社會當然應給他「更生」的機會。

犯錯的毛病

然而矛盾的是,既然要給人改過的機會,就不該再計較他的過去,但事實上,所謂「更生人」若想從事工作,他的「前科」往往會被拿出來檢視,有時甚至被無限放大而將他完全否認。我們究竟該否給「更生人」機會?或許可套到「生病 」的情況來思考。

將「犯法」與「生病」併同討論,似乎不倫不類,其實過程與結果是有可類比之處。罹患某些疾病後,有人經適當反應後排除病原,完全康復,即使身體留下「前科」(抗體),卻是值得珍惜的記號,不僅對健康無礙,也代表有抵抗再患該病的能力。

犯罪後更具抵抗力

有些病病程會拖較久才復原,另有些則未復原而進入慢性狀態,人可能持續有症狀,也可能因用藥或免疫力暫時佔上風而無症狀,但戰爭並未止息,難謂有完全痊癒的一天。

所以,有人犯罪後受罰,受罰後能徹底脫離導致犯罪的原因,也就等同是疾病完全康復,甚至比過往更具抵抗力,則重新做人就有無上價值,不該因有「前科」,社會就始終誤解而排斥他。

反之,若罹病後變成慢性狀態,人一直牽扯在犯罪源頭而斷續或持續違法,社會當然要對這樣的人提高警覺。

對別人嚴厲

有前科者受罰後,仍持續犯法,當然是假更生人。但犯法後能若持續規矩做人,證明是真更生人,我們就不該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不肯給他重返社會的機會。分辨真假更生人並非易事,但「一刀兩切」,也絕非妥適的做法。

但這個社會其實是矯情的,總是對自己寬容,對別人嚴厲,所以越來越難有「知過能改,善莫大焉」這種情境了。所以「慎始」,如三國劉備曾說的「勿以惡小而為之」,還是比較牢靠的鑑戒。

哥林多前書5:1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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