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帝制時代,曾有「一人犯罪,誅連九族」的殘酷規定。帝制被推翻,政治體制改變後,誅連的對象當然縮減了許多,但其「邏輯」仍一直存在著。
例如軍隊與警察有「連坐法」,其他公務機關或私人企業,有人出差錯,相關人員,也逃不了要負起「連帶責任」。
企業體有分身
規模龐大的企業團,枝葉茂盛,族繁不及備載,常常為了使運作能更加順利,所以會分成二或數家,或設立許許多多的子公司,看起來法律上各自獨立,經營項目不同,名稱也讓一般人看不出,彼此有何關聯。
某公司經營上出了紕漏,消息在媒體上披露後,其他與此公司背景相關的公司,或者默不吭氣,或者發出「切割」、「自清」等等的聲明,以免遭到牽累,是社會上常見的事。
但如今網路平台,已發達到「無所不包、無遠弗屆」的程度,透過「爆料」與「肉搜」的方式,哪些公司的要員與哪些公司的高層有裙帶關係?那些公司彼此間擁有交叉持股,或者人員相互在對方的公司擔任主管或其他要職等等,馬上就會被起底,或許就會有「連帶責任」,無法規避或掩蓋。
法律只是最低的標準
但到了民主法治時代,所謂的責任,往往指的是法律責任,所以經過相當時間的檢視與分析後,某公司主要出問題的某個人,或許會接續帶出其他犯錯者,包括公司上下關係中的某些人員、業務交易對方公司的洽商對象,以及可能加上該業務所屬主管機關的某些官員等等,但範圍可能沒有原本想像中那樣的廣泛。
然而,法律只是最低的倫常標準,但社會大眾的心理,則常會上綱到道理或情感的層次。有些公司分家後澈底劃分清楚,彼此完全不相往來,但有一家出事了,出於揣測與聯想,另一家硬被套上「有關係」,確實有些冤枉,曾經發生過的一些食安事件(例如食用油與牛奶產製公司間的牽扯)就是如此。
然而,畢竟血濃於水,系出同祖,沒有法律責任,也可能有道義義務,遭社會大眾「誅連九族」,營運受到或短或長時間的影響,恐怕也只能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