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製造業思維 專家咸認該大修

楊蕓 2017/11/12 20:51 點閱 10874 次
針對一例一休修法,前行政院長張善政表示,勞基法最大的問題在於用「製造業思維」考量,前勞動部長陳雄文(左)、前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右)皆表示認同。(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針對一例一休修法,前行政院長張善政表示,勞基法最大的問題在於用「製造業思維」考量,前勞動部長陳雄文(左)、前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右)皆表示認同。(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勞基法最大的問題在於用『製造業思維』考量。」針對一例一休修法,前行政院長張善政如此評論,對此,前勞動部長陳雄文、前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受訪時都表示認同。陳雄文說明,1984年頒布的勞基法,前身為工廠法,原先適用對象的確是製造業及農林漁牧勞工,直到民國85年起,各行業才陸續納進勞基法保障。陳業鑫則表示,勞基法是原則性規範,細節應要由各行業勞資協商出適宜的規則。

例休是製造業思維

前行政院長張善政11日出席演講時,談到一例一休表示,「最大問題在於,勞基法仍用『製造業思維』和付出勞力的角度考量。」他認為,若談到在生產線是否可連續工作12天,大家都會認為不好,但如果是一名作家要寫書,在文思泉湧時,他就會一直寫下去,才不會管什麼「休息日」。

張善政表示,現在都從「付出勞力」觀點來看,「用智慧的人」這部分都沒考慮到,這是勞基法最大的問題。「一例一休再怎麼修,也無法讓大家都滿意,如果把勞基法和一例一休拿去矽谷,矽谷可能死一片公司。」張善政表示,勞基法是應該要好好修一修,但這不是行政院長賴清德這一、兩年就能做到的事,現在能修到企業抱怨少一點就算不錯了。

勞基法只管原則

前勞動部長陳雄文受訪時認同張善政的說法,「勞基法的前身是工廠法,原先制定時的適用對象的確是製造業及農林漁牧業的勞工。」他表示,慢慢越來越多行業的勞工希望能受勞基法保護,因此民國85年起,陸續把各行各業納進勞基法適用對象,至今大多行業都已納入。

然而,並不是所有行業都適合套在勞基法規範,「104年我在任勞動部長時,就針對服務業的營業特性啟動修訂『服務業專章』,可惜政黨輪替後,蔡政府光是要處理一例一休就已讓勞資關係破裂,也沒有精神去處理整體勞基法的翻修,服務業專章只能擱置。」

前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受訪時則補充,勞基法應是「原則性」規範,細節則要由各行業工會、資方等協商出一套規則。不過,台灣工會組織率過低,勞資平等協商難落實,「最起碼要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邀集勞資代表,針對該行業訂出適合的規範,而不是什麼事都要靠勞基法管。」他舉例,像是醫護人員交給衛福部,大眾運輸業則是交通部責無旁貸。

勞資關係已決裂

上週行政院版草案公布後,勞動部將邀請各部會討論施行細則,預估11月中下旬排入委員會審查,但通過的草案是否還有變數,挽回勞方對政府的信心?「現在勞資雙方都已不信任政府,怎麼改都不對。」陳雄文表示,當初蔡英文說「勞工是我心中最軟的一塊」,立場就已經偏向勞工那方,現在又要修回來,以勞工的角度來看,就是往資方傾斜。

除了中小企業、服務業應訂定「專章」規範,陳業鑫也針對「加班工時上限」提出建議,他認為應要排除具危險性及高風險疑慮的行業,「例如大眾運輸業的高鐵、客運駕駛等,不應再提高他們的加班時數,而高風險職業如挖隧道、建捷運的工人,屬於高職災率的行業也應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