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外配、同志、同居家庭保障不足,聯合國委員促改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CEDAW)審查委員會議26日發表結論指出,台灣政府積極消除現有法規的歧視元素,但在各種形式的婦女歧視上並沒有明確立法禁止,且對於外籍配偶的家暴防治、性別平等教育付之闕如,應儘速改善。
政務委員馮燕指出,此次的CEDAW會議有來自32國政府機關的200名政府官員,55個NGO組織的100名代表,行政院性平會委員、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立法委員尤美女、駐華使節40人,利用3天多的時間,討論一直到26日清晨6點半,讓政府機關代表對話。
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委員會委員申何蘇說,目前台灣政府對於婦女歧視沒有正式定義,也沒有針對本地、移民、身障婦女,或是同志女性、變性人、雙性戀婦女等遭歧視的情況訂定相關法律。「過去2年來,政府積極檢視國內33157條法規,修定並廢除相關歧視元素,但仍應該要定期追蹤檢查。」
針對外籍移民議題,國際女法律人副會長與聯合國代表史考托指出,自從2009年審查後看見中華民國政府努力改善人口販運的情況,並推動相關法規,但仍未符合相關的國際人權法條,因此他希望台灣應該要與國際法律一致。史考托也呼籲,台灣政府的家暴防治應該要充分考慮到外籍移民婚配的相關權利,並在法律上全面落實。
在婚姻與家庭生活方面,肯亞律師、前CEDAW委員阿瓦莉說,台灣政府在同性婚姻、同居伴侶和多元家庭上的保障並不健全,沒有認知到多元家庭存在的可能性,相關保障只留給正式登記後的夫妻。申何蘇說,她的確看到在台灣特殊性傾向、非異性戀者不被社會接受、面臨歧視,但這在世界各地都非常普遍。儘管法規不可能一夕改變,但仍應該要從承認並肯定其存在做起。
世界銀行性別顧問薔宋指出,台灣在高等教育上有高度性別分化的趨勢,限縮的不同性別在未來教育上的選擇;在性平教育教材以及性侵、性騷擾、性別霸凌等教育也付之闕如。她發現,我國的性別就業差距在某些年齡層差距高達32%,針對家務勞動人力的相關法律保證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