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疫苗效力如何?

杜震華 2021/05/23 15:55 點閱 4338 次

新冠肺炎的疫苗施打議題,最近在台灣鬧得沸沸揚揚;其中最熱門的之一,是中國大陸疫苗到底可不可以進口,讓國人施打?這其實應該是科學性的問題,但往往摻入了政治因素,讓它變得撲朔迷離、真相難辨。

30個國家在施打

身為一個全球人口最多的國家,中國大陸的疫苗研發能量並不算弱,到今年3月中旬,已經緊急批准了5種自行生產的疫苗上市,不僅給自己國人施打,也提供其他眾多開發中國家施打,進行疫苗外交。

最新批准的,是安徽一家叫智飛龍科馬生物製藥公司和中國科學院合作開發的,屬於次單位蛋白疫苗,和先前的滅活疫苗不同,已完成了一期和二期試驗,正在烏茲別克、印尼和巴基斯坦進行三期試驗,但是烏茲別克在3月1日已經批准使用。

世界衛生組織(WHO)目前已批准了兩款大陸疫苗-科興和國藥。科興到4月下旬已經在21個國家或地區施打,國藥疫苗也在30個國家施打,並在中國大陸施打了一億劑,世衛組織認為它們都已達到世衛設定的效力標準(有效性50%以上),也沒有重大的副作用。

事實上,著名的醫學期刊「自然醫學」(Nature Medicine)在最新一期(5月17日)的一篇文章(Neutralizing antibody levels are highly predictive of immune protection from symptomatic SARS-CoV-2 infection),公布了九種新冠疫苗的效力比較實驗結果,證實了這種說法-雖然美國的莫德納、輝瑞等疫苗的保護效力達到90%以上,但大陸的科興疫苗也有50%,符合世衛和美國的核准標準,但部份的三期試驗數據它尚未公布,世衛組織對於此點也有說明。

不妨開放民間進口

台灣有親綠媒體指出,香港有施打大陸疫苗死亡案例等等,這些極端個案其實連目前檯面上最好的幾種疫苗也發生過,包括阿斯特捷利康的血栓風險,但台灣仍大量施打,因為沒有一種疫苗是萬無一失的,會通過先進國家或國際機構審查的,就是在衡量利弊得失下,認為值得施打的疫苗才會通過;而即使依照美國標準,50%的有效力也已經及格。

因此,客觀來說,陸製疫苗是達到及格標準,可以施打的。至於要不要進口,其實,目前政府獨攬了進口疫苗的權力,但又拿不到足夠的疫苗供民眾施打,而可能礙於面子,又不願進口被世衛核可的大陸疫苗,是非常尷尬的狀況。

變通的方法,可以由政府授權民間企業,願意自行進口者自己進口,自己承擔利潤或者損失,若有風險高的國民在沒有其他選擇下,願意施打這種有效力較低的疫苗,就讓他們去打,自行承擔風險,政府則提出風險警告即可。
這對少數沒有任何疫苗可打,但工作上又有較高風險狀況的民眾會比較好,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