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TRF銷售缺失 金管會竟未裁罰

祝潤霖 2020/06/18 14:35 點閱 11631 次
陳椒華(中)痛批匯豐銀行竟大量推銷TRF衍生性金融商品,讓投資人頻頻曝險。(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陳椒華(中)痛批匯豐銀行竟大量推銷TRF衍生性金融商品,讓投資人頻頻曝險。(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TRF銷售缺失,金管會為何對別的銀行能開罰,匯豐卻不罰?」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18日痛批,匯豐銀行大量推銷TRF衍生性金融商品,但未讓投資人充分瞭解衍生性金融商品特性,讓投資的個人及企業承受極大風險,金管會難脫失職甚至包庇嫌疑,呼籲應對匯豐採取一行為一罰。

「金管會黃天牧主委新官上任,期盼他處理匯豐TRF弊端!」陳椒華現場列舉匯豐種種缺失質疑金管會,銀行局外國銀行組長辜文玲僅表示「依法行政」。

應採一行為一罰

「銀行銷售TRF已經有監察院於107年糾正金管會缺失,但至今金管會仍未落實一行為一罰。」陳椒華指出,陳情者多次控訴匯豐銀行有多項TRF銷售缺失,包括權利金計算不實、隱匿權利金、假藉融資給企業換以招攬客戶買TRF合約、明知客戶已虧損慘重卻持續銷售TRF商品疑騙取權利金,但金管會卻完全沒有開罰紀錄,

TRF受害聯盟代表林小姐控訴,滙豐應於簽約時善盡義務告知風險,非但沒有告知,甚至刻意模糊契約重要內容,「更使用避險話術,使我公司陷於錯誤,進而簽立契約及本票等文件,造成我公司財產上嚴重損失!」上述不僅違反《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第23條,更疑涉《刑法》第339條詐欺罪。

金管會無開罰紀錄

TRF受害聯盟總召賴昇濱表示,針對匯豐銀行種種違規缺失,其中1位受害人曾向金管會檢舉高達48封陳情、檢舉函,結果金管會竟然視若無睹,不予處理,103年至今金管會針對銀行違反規定銷售TRF商品,總共裁罰19家銀行,裁罰金額共1億400萬元,為何對於該銀行如此明顯重大的違規疏失,造成客戶重大損失的案件,

「台灣是靠中小企業撐起來的,金融要健全,中小企業才能專心經營。」陳椒華強調,針對匯豐銀行TRF銷售缺失這些缺失非常明顯,也涉嫌違反法規及詐欺,但金管會至今沒有開罰,明顯已瀆職。「民眾對政府的金融監理已沒有信心,」陳椒華問,「你們對政府有信心嗎?」TRF受害聯盟齊聲喊:「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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