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工人權低落 工時長達36小時

施凱文 2020/03/19 15:32 點閱 7502 次
綠色和平指出,遠洋漁船依然有非法捕撈鯊魚、海上轉運及漁工超時工作等情況發生。(photo by Wikimedia Commons)
綠色和平指出,遠洋漁船依然有非法捕撈鯊魚、海上轉運及漁工超時工作等情況發生。(photo by Wikimedia Commons)

【台灣醒報記者施凱文台北報導】「我們可能正吃著被剝削勞工捕到的海鮮!」環團綠色和平19日公佈「公諸漁事」調查報告,調查專案主任陳珮瑜指出,歐盟雖已解除台灣的漁業黃牌警告,但遠洋漁船上的勞工人權依然低落,包括工作時數最長達連續36小時、登船工作前先被收取一筆保證金,以及脅迫其從事非法漁捕等。

漁工人權低落

台灣是全球漁業強權之一,擁有超過1100艘遠洋漁船與數百艘的權宜船,台灣企業豐群水產更是世界第一的鮪魚供應商,每年營收高達台幣450億。綠色和平遠洋漁業專案主任陳珮瑜指出:「在接觸10多名漁工後發現,竟有人最長工作連續36個小時,還有上船工作被收取保證金及手續費等情況。」

「許多遠洋漁工沒拿到合約影本,求償無門。」陳珮瑜表示,許多大型船隻會到遠洋與漁船進行接觸,提供日常補給品,延長漁工在船上工作的時間,「最長達到數年。」還有在海上進行漁獲轉移、運送非法勞工至小型漁船上等情事,以規避法律約束。

非法捕撈鯊魚

陳珮瑜補充,經查訪後曾有許多漁工向她透漏:「我們有魚翅獎金,捕撈鯊魚後會將他們的魚鰭割下來,再把牠們丟回海裡。」她直言,歐盟之前曾針對台灣猖獗的非法漁業提出黃牌警告,政府祭出多項改革及修法後才使歐盟將其撤除,但非法漁業的情況還是很盛行,「政府並沒有完全落實監測。」

除非法捕撈外還有外籍漁工的薪水只有本土移工的一半等狀況發生,她呼籲,政府應廢除境外聘僱制度,將台灣漁船上的移工納入勞基法的保障對象,「改善強迫勞動,才能遏止非法漁業。」並增派員工落實對漁船的漁獲調查,以及要求具有影響力的水產企業提出更透明的供應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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