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華後代30年無身分 立委促專法解決

蔡旻豪 2017/09/20 17:12 點閱 15235 次
立委陳學聖(左)記者會上要求部門設專法解決排華來台難民問題。(photo by 蔡旻豪/台灣醒報)
立委陳學聖(左)記者會上要求部門設專法解決排華來台難民問題。(photo by 蔡旻豪/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蔡旻豪台北報導】台灣移工當中,一部分排華難民在台工作多年竟沒有身分證,只能打「黑工」維生。國民黨立委陳學聖20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針對印尼因排華事件來台避難難民後裔,一直沒有身分證,只能隱姓埋名,靠打黑工維生的問題,他建議,由於目前「難民法」已推至朝野協商階段,並要求移民署、外交部等相關部會建立協助平台、專法處理。

立委陳學聖20日召開「特赦三十年前印尼排華避難來台華僑人球」記者會,提及1988年印尼爆發嚴重的排華運動,當時2歲的劉曉芬便隨雙親來台避難,也就此成為台灣的幽靈人口之一。9月因移民署月的臨檢,才將她的身世浮上檯面,也暴露出約上千名人受政治迫害的來台後裔領無身份証的困境。

陳學聖說,移民署應基於人道立場,應建立協助平台,重新檢視在台的印尼華僑追蹤資料庫,專案處理。他指出,17年前左右,法令尚未周全時都曾幫助過泰北孤軍後裔、西藏難民在台取得身份證,相信這次移民署也能立專案處理。立院也已經推動「難民法」,進度已至朝野協商階段。

內政部移民署事務組副組長尹育華回應說,根據「移民法」規定,泰、緬、印尼的無國籍人士,若沒辦法強制出境,就會給予居留證,但前提是印尼政府不承認印尼籍,再由內政部確認是否屬無國籍,後續就可辦理居留的專案審查。

對於如何解決困境,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科長孫鴻全表示,會以1年1簽的方式發居留證給無國籍難民,預計5年後可成為無國籍國民,除了沒有投票權之外,享有其他健保勞保、就學就業等權利,再經過3年則可拿到台灣的身分證,也就是最晚8年即可取得台灣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