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茶葉溯源 專家:應逐批抽查

許瑋哲 2016/02/18 16:52 點閱 8373 次
臺大食品安全中心18日舉辦「2015重大食安事件記者會」。(photo by 許瑋哲/台灣醒報)
臺大食品安全中心18日舉辦「2015重大食安事件記者會」。(photo by 許瑋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許瑋哲台北報導】回顧2015食安事件,「食品含違法工業化合物、輸入原料農藥管理及過期食品管控等都是重大食安事件。」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教授陳明汝18日表示,如手搖杯飲料店曾爆出茶葉含有不合法農藥,但卻難以追溯產地來源。臺大食品安全中心委員姜至剛建議,應將茶葉列為高風險食品原料品項,逐批查驗,而非抽查。

臺大食品安全中心18日舉辦「2015重大食安事件記者會」,臺大食品安全中心是由衛福部的委託所組織專業之稽核團隊,協助執行食安法的驗證(又稱二級品管)以及食品業者衛生安全管理的訪視工作。食品安全中心執行長許輔表示,此次共計蒐集2015年重大食安事件32件,歸納出五項重要食安議題,並提出政策及法規改進建議。

陳明汝表示,食品含違法工業化合物,如植物油驗出重金屬鉻、豆腐乳含工業染劑二甲基黃、胡椒粉、胡椒鹽、辣椒粉、咖哩粉摻工業用碳酸鎂等,都暴露出對於食品工廠管控的問題。姜至剛強調,除了中央與地方分工,教育食品業者外,也應建立良好的產業環境,鼓勵內部檢舉,合法業者取得合法利益。

「校園白飯也傳出添加防腐劑,雖然事後證實只是合法調味劑,但也造成家長們人心惶惶。」陳明汝表示,這也顯示出是否要將校園的食品安全提高於一般食品安全管理。食安中心建議,建立食安法之散裝食品標示原則與規範,散裝食品廠商應有告知責任,好讓食用的民眾知道吃的食物添加了什麼。

對於過期食品的保存,姜至剛表示,應跨部會建立回收食品的管理規範。根據廠商實驗數據,瞭解過期產品是否可以回收再利用或再製,或直接銷毀。他強調,如經評估為再製,需詳實記錄再製過程與量。不得將不可再利用或再製的過期食物重新包裝後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