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犯罪 學者:無需標籤化

方家敏 2014/05/22 17:51 點閱 5515 次
學者指出,此次犯下捷運殺人罪的鄭姓嫌犯完全違反一般殺人的傳統類型,並不是為財、為錢或為情,此種犯罪類型很難預測。 (photo by 本報資料照片)
學者指出,此次犯下捷運殺人罪的鄭姓嫌犯完全違反一般殺人的傳統類型,並不是為財、為錢或為情,此種犯罪類型很難預測。 (photo by 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由21歲鄭姓男大生所犯下的「捷運隨機殺人事件」造成社會恐慌,不少人開始臆測悲劇發生的成因。從犯罪心理學的觀點而言,學者馬躍中受訪時指出,此次不同於傳統的犯罪類型,既難預測又不易掌握,但不應將之標籤化,否則恐造成社會對立;學者許華孚則認為,家庭教育是造成多數人格偏差的主要原因,學校應加強輔導機制與生命教育。

【標籤化易社會對立】
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而言,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助理教授、東海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馬躍中指出,此次犯下捷運殺人罪的鄭姓嫌犯完全違反一般殺人的傳統類型,並不是為財、為錢或為情,此種犯罪類型很難預測、也很難掌握。再加上這種沒有殺人動機的隨機殺人行為並非典型犯罪,本身就很難預防,也很難證明他們未來還會不會犯罪。

「若社會以『反社會人格』將之標籤化,反而是造成社會對立。」馬躍中認為,這樣的人真正需要的是社會早一點介入、輔導,若只是將之視為「反社會人格」、「精神障礙」等標籤化,反而會造成社會排除(弱勢社群因不同於主流社會而遭排斥),進而形成社會對立,遊民和受刑人也都因社會排除而遭型成階級對立。

【輔導機制應建立】
中正大學犯防系系主任許華孚受訪時表示,加害人的犯罪成因可能性很多,例如媒體模仿、沉迷電玩、性格孤僻、人際關係不良,甚至某方面有精神官能症等疾病,都很有可能是導致他思緒激烈的原因。以「一般緊張化理論」來說,當他遇挫折時無法適度調解,又缺乏父母、同儕支持,導致他認知失調、道德信念弱化,進而選擇犯罪。

許華孚認為,校園中的輔導機制應對於有負面思想、時常發表激烈言論者有以低、中、高風險來評估學生的身心狀況的標準;並從小加強學生的生命教育,教育兒童尊重生命、關懷他人的概念。但他說,家庭教育還是最重要的,「反社會人格其實很難去指標化,但這種情形有90%都與家庭教育有關。兒童在7到9歲表達需求時若被父母漠視或虐待,在青少年時期就容易有情緒障礙、暴力等行為。」

【不應過度揣測】
「現在的台灣社會好像很容易high起來,不論是名嘴或媒體都很傾向利用這樣的社會氛圍炒作議題。」台北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林育聖說,很多事情不能只看一個人的表面,就算真的是反社會性格或有精神疾病也要經過鑑定才能確定。「雖然說法官、檢察官最後宣判時都說不會考慮社會輿論,但其實多少都會有影響,因此過度談論或揣測對於社會並沒有多大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