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的育兒津貼、租屋補助傳出都要地方負擔,台北市兩位朝野市長參選人馬上爆發口水戰。台北市長蔣萬安說,不應讓人有「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感覺。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則反唇相譏批評,北市做過很多撒幣政策,不太可能今天遇到租屋補助時,就突然說現在北市到底錢夠不夠用,北市絕對是有這樣財源。但台北市或許有這樣的財力,其他縣市可是就不一定了。
中央地方沒溝通
中央與地方在少子化對策上,長期以來本來就有共同分擔的機制。例如說 0-5 歲育兒津貼,原則上中央80%、地方20%的比例負擔。雖然中央會根據各縣市的財政狀況(財力分級)進行調整。
但是以每名第一胎幼兒每月發放5,000元為例,如果地方負擔20%,等於地方政府每個月要為每位幼兒自籌1,000元(一年12,000元)。對六都而言,這是一筆每年高達數億到數十億元的常態性預算。
租屋補助爭議更大。因為中央打算逐步退場,要求地方從2027年起重新計算共同負擔的比例。的確也因為財劃法修正,各縣市多拿了中央的經費,推回租金補貼,地方可能要自行負擔25%至28%左右。以核定戶數最多的台中市為例:台中市目前約15萬戶,若中央過去補貼61億元,未來改由地方負擔 28%,台中市政府一年就要自籌約17億元。
財政撒幣沒規劃
十幾億元對於六都市政府是否能負擔是一回事,關鍵是現在中央地方政策完全沒共識,互相幫對方開支票,這不但無視財政紀律,更可能重創政府公信力。中央各部會(如主計總處、農業部)已經開始修改補助辦法,把以前給地方的計畫型補助(如校園裝冷氣、校園水電維護、平板電腦計畫、動物保育經費)直接刪減,要地方自己處理。
舉例來說台北市要自籌 12.4 億元校園水電與冷氣補助,另一方面還要拿出18億來補貼租屋。這樣加在一起馬上變成30億元以上。
中央當然也有話要說,像是立院通過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直接明定每人普發現金。行政院最初送審的特別條例額度只有4100億元,但在野黨立法委員以多數優勢,直接把上限拉高到5450億元,足足增加了1350億元。結果行政部門為了這筆增加的支出,可能得舉債發錢。等於變成『立委請客,行政院買單,出事行政院扛』。
中央不要漫天補助
這種中央的補助辦法跟立委的立法方式,其實就是火車對撞,在比誰是膽小鬼的莽撞遊戲。但是如果真的出事,很遺憾的,又會變成全民掏腰包來善後的局面。至今為止,已經不用期待朝野立委對話,只有無止盡的爭吵跟衝突立法,我們現在必須嚴格要求朝野回歸財政紀律,不然影響的範圍只會越變越大。
執政黨必須要率先回到「專業與對話」,因為政府本來就有義務穩住政情,要先停止用短期的補助來解決結構性問題。第一步就是要建立「落日條款」與退場機制。因為過去許多補助(如租屋補助、節能家電補助、各種產業津貼),本意都是為了因應特定危機或短期政策,沒想到最後卻變成常態性的變相福利,層層加疊、永無止境。
中央必須明訂,未來任何新增的補貼政策,必須在法案或行政命令中明定落日條款(例如:施行期限定為3年,期滿自動失效)。若要延長,必須經過嚴格的第三方效益評估,而非無限期加碼。
在野遵守財政紀律
在野黨也責無旁貸,立委必須嚴格遵守「財源尋找原則」,拒絕非理性加碼。國際上將這種各黨立委為了討好選區、各自塞入福利或建設預算的行為稱為「肉桶立法(Pork-barrel legislation)」,這本來就不可取。在野黨立委如果要提出增加政府支出的法案,必須在條文中同步指明資金來源(例如:明定調高某項稅率、或裁撤某個低效益的既有計畫)。如果只想發錢卻不想當壞人加稅,該提案就不應送出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