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影像案件缺乏管理 應協助報案、加重罰則

呂翔禾 2026/05/13 15:52 點閱 3011 次
針對醫美診所偷拍案,現代婦女基金會1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設立報案指引、並加重場所管理人偷拍刑責。(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針對醫美診所偷拍案,現代婦女基金會1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設立報案指引、並加重場所管理人偷拍刑責。(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民眾被偷拍不知如何報案,政府要加強法律協助!」現代婦女基金會、台灣防暴聯盟等團體13日針對近日醫美診所驚傳偷拍私密影像案件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建立受害者報案指引、全國反偷拍稽查法率與管理制度,同時也要加重場所管理人偷拍的法律責任,並將違法業者的資訊公開。

加重場所經營者罰則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表示,近來診所出現大規模、系統性的性影像偷拍,業者居然有時間滅證、格式化影像,國家面臨這種事情太掉以輕心,且按摩、三溫暖與更衣室等可能裸露身體的場所也可能發生,但消費者只能組自救會爭取權益,消費者如何在此案爭取權益並不清楚,應該有協助被害人報案、處理行政與司法程序的統一指引。

「大規模性影像事件應從告訴乃論改成非告訴乃論!」王如玄盼藉此強化國家主動介入調查的強度,此外,台北市雖有針孔攝影機相關稽查法源,但地方自治條例效力不足,且全國都有反偷拍需求,呼籲中央儘速修法,並加重場所經營者裝設針孔攝影(非法用途)的罰則,同時還要公告。

女性安全巡檢隊

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指出,台灣雖已有消防、建築安檢與公共安全檢查制度,但仍缺乏隱私的安全治理與檢查機制。韓國透過設立女性安全巡檢隊、數位性犯罪被害人支援中心,英國則設立醫師、照護與資訊三層治理架構管理監視器裝設,且廁所、更衣室等高度私密空間,原則上不能裝監視器,盼台灣能更加強相關管理。

「場所管理人利用消費者信任而裝設針孔,是對社會最嚴重的背叛!」中正法律系教授盧映潔強調,濫用場域管理全縣的惡性行為人,若無故竊錄他人非空開活動或性影像者,應在《刑法》妨害秘密罪及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加重其刑2分之1,且目前偷拍是告訴乃論(兒少性剝削才有非告訴乃論),場所管理者涉偷拍應改成非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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