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食」是正常人類維持存活與生長的必要程序。食物進入人體,由消化系統消化與吸收,成為構造與機能運作的材料與能量來源。消化是人體最大的系統,但消化與吸收發生的場所,則主要在胃與腸。
消化與吸收過程相當複雜,但簡單的說,胃腸道作用主要就是分泌與蠕動。胃腸道與附屬器官的分泌物,能使食物大分子切割與分解成小分子,而蠕動則有攪拌、使食物與消化液增加接觸,並將食物向前推進的功能。
消化與吸收
消化液主要包括黏液、胃酸與各種酵素。臨床上胃酸過多問題較多,而真正消化酵素不足現象則相對很少。所以除胃酸相關的潰瘍疾病外,常見的胃腸功能障礙,幾乎都是出在蠕動。蠕動可以遲緩或過快,前者常有腹脹感,後者則會痙攣絞痛。
用來處理胃腸蠕動的藥物也可分成兩類,一類稱為促動劑(Prokinetic),有促進蠕動或改善逆流的作用,另一類則是解痙劑(antispamodic),用來減少胃腸過動。促動劑與解痙劑,都是與胃腸黏膜上的接受器結合而產生作用,而其作用結果剛好完全相反。
矛盾的處方
所以,一張處方上,如果同時出現促動劑與解痙劑,就成了「矛盾的處方」,或者通不過藥師監督,或者申報時將遭到核刪。然而,真實的臨床狀況,並非如此涇渭分明、一刀兩切。
胃腸機能障礙,有些病人的確主要是呈現蠕動遲緩,或者相反,所以醫師只需處方一類藥物就可。但有些病人並非如此,可能某幾天脹氣,某幾天痙攣,或者一天中,某些時刻蠕動緩,另些時刻急,同一病人有此情形的並不少見,但如此也會使醫師,開立處方陷入兩難。
生理或情緒的因時制宜
矛盾處方還有緩瀉劑(作用較輕的瀉劑)與止瀉劑並存的情形,理由一樣。我個人為了不使處方矛盾,所採取作法包括:這次門診開這種,下次開另一種,或者一種健保,一種自費,或者一類常規服用,另一類必要時再用,但最後這種做法並不完全妥當,因為口頭能將病況與如何服藥說明清楚,但處方就是處方,無法記載這些說明。
生理作用起起伏伏,其實與人的情緒,有時高興,有時悲傷一樣,不足為奇。無論是處理生理或情緒,都需要「因時制宜」,就不會「自相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