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北市區開車回家,習慣走捷徑上永福橋引道。路過橋下、堤防邊的永春街一帶,頓時感歎光鮮亮麗的首善之區,怎麼會有這樣破落的視覺景觀。那就是一片殘破、髒亂的居家環境,似乎有人住,卻被忽視、遺忘猶如不存在的空間。
三輸僵局延誤半世紀
好奇地谷歌了一下資料,這片土地鄰近台大商圈、應該是建商趨之若騖的都市更新黃金地段。只是世居的弱勢住戶,欠缺土地所有權而卑微無助;國有公地主管機關則訴之法院要住戶拆屋還地;先前被劃作公園的居住地,經都市計畫變更為住宅區,依法開發卻必須捐出30%土地。
居民使用權、國有財產權、土地開發權三權鼎立,互無轉圜空間,形成三輸的困境。
以繁榮回饋弱勢族群
在神的未來審判,不是根據人擁有多少財富,而是人能否運用所擁有的「作在一個最小的身上…」(馬太福音25:40),幫助哪些需要幫助的人。同樣的,城市中的窳陋角落,正是有待幫助的最小空間。
執政者及擁有國有公地機關從事城市建設,不能只定睛土地開發利益,也要算一算社會成本,創造均平的社會公義。讓土地開發利益,能恩澤於城市邊陲的窳陋角落,以及社會最弱勢的族群。
先前軍眷村合建國宅的土地,也均屬於國有公地,由於大陸來台國軍眷戶均可取得69.3%的土地價款,故有能力從簡陋的眷村環境換住到新建國宅。雖然當時被在野黨抨擊圖利特殊族群,至少現在來看,對社會安定、都市繁榮、降低社會不作為的成本等,具有很大的正面價值。
以無私的愛創造三贏
既然透過這種特殊途徑,可以解決大部分軍眷村環境窳陋問題,執政黨及在野黨何不以無私的愛心,合作共推法案,重啟窳陋社區居民安置機制。
這可參照軍眷村合建國宅方式,排除國有地拆屋還地及追討不當得利之訴求,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建築容積加成、以地換屋、拆遷補償等公權力,讓住宅建設主管官署有法可援,利用國有公地,結合大型優良建商開發安居住宅社區。
中央及地方政府該聯合做個示範,解決無法都市更新的都市住宅建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