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

柯文哲判刑17年省思

林意玲 2026/03/26 18:14 點閱 4157 次

法官認定因為台灣民眾黨收到的京華城沈慶京210萬元政治獻金,屬於行賄/對價關係,以致身為民眾黨主席與台北市長的柯文哲才會圖利京華城,判決對民眾黨主席求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210萬元賄款來行賄100多億的建築利益,210萬元的賄款被判17年的刑期,兩者都有點不成比例。難怪這被認為是一個相當牽強的政治判決,主要的目的,是阻止柯文哲參選2028年的總統?

本案本來就是充滿各種巧合、弔詭與複雜性,很難不使人聯想到政治因素,畢竟柯文哲是執政黨的眼中釘,他也有許多反對者,使得案件一路審理都與人針對性的感覺,欲置之死地。

問題是,本案從2024年8月檢調發動搜索算起,歷經偵查、起訴、審判,將近一年八個月,創下多項台灣司法史上罕見的記錄。甚至柯文哲被羈押超過一年,其間檢調始終無法拿出「一刀斃命」式的證據,反而出現許多偵查取供的瑕疵,與洩漏偵查秘密的「鏡檢」,能擺脫司法迫害也難。

此案不論喜不喜歡柯文哲的人都會對他寄予同情,我也常想,午夜夢迴,柯文哲是否會後悔自己當年棄醫從政,捲入政治渾水之中?

無論如何,「司法如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我們只願司法不要秀下限、有立場,讓人民失望,相反的,希望能以鐵證如山做公正審判,讓社會服氣、信賴,才是國家之福。

檢調法官,你們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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