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若家中有1位未滿12歲的小孩,只要繳5千元就業安定費,就可以聘請外籍幫傭。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18日宣布,過往家中必須要有3個6歲以下小孩,才可以申請外籍幫傭,社會認為條件過於嚴格,因此決定放寬。另外,特殊兒童如罕病、身障、特殊境遇、發展遲緩兒童,或是單親、身障家長就安費可降低為2千元。
身障或單親家長可申請
陳時中18日在行政院宣布,目前的規定是雇主申請召募家庭幫傭時,必須有3名以上年齡6歲以下的子女,或有4名以上年齡12歲以下的子女,且其中2名要年齡6歲以下,或點數達到16點才可聘僱家庭幫傭,社會反映現行制度過於嚴格,因此希望透過放寬,以多元方式補足照顧缺口。
新制將改成:家中只要有1名未滿12歲兒童即可申請,需繳納就業安定費5千元。此外,包括家中有1名未滿12歲罕病、身障、特殊境遇兒童或未滿6歲發展遲緩兒童,1名未滿12歲兒童加上1位身障或單親家長,2名未滿12歲兒童,其中1名未滿6歲,以及3名未滿12歲兒童,也可申請、且就安費調降至2千元。
144萬戶家庭適用
陳時中指出,新制將於4月13日開放受理,申請者需檢附申請表、戶口名簿影本、身障罕病等相關證明文件,統一透過「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申報系統」送件,弱勢跟特殊家庭將優先審查;民眾有疑問可撥打1955諮詢專線,或至「外國人勞動權益網」查詢。
勞動部預估,全台約有144萬戶家庭適用新制,其中弱勢、特殊境遇家庭約5萬餘戶。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說明,這些家庭不見得都會申請外籍幫傭,家長仍期望維持托育服務使用,也期待成長過程有教導跟陪伴,家務協助僅是部分需求,目前難預估申請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