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購特別條例草案朝野立院黨團終於同意,將包括行政院版、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及其它相關版本都列入3月6日第2次會議議程付委審查。可以說是化解了對美軍售的燃眉之急。
責任政治的突破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突破,除了美國直接間接的施壓之外,總統賴清德在與五院院長茶敘時,同意立法院長韓國瑜的邀請到立院來做國情報告當然不無關係,尤其還將「統問統答」,可以說是責任政治的一大突破。
台灣的權力跟責任政治一直都沒有落實,跟憲法有直接的關係。《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因此主張總統不需要去立院的人,就堅持這並非總統的義務。加上憲法規定行政院才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院長才需對立法院負責並接受質詢。總統是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沒有義務對立法院負責,自然也不該接受備詢。
憲法監督的缺陷
但是如果困在法條當中,那其實就與法匠無異,同時也無法達到在野黨對執政黨的監督。在現實權力運作上,台灣沒有過一天由行政院長統領國政的事實,因為行政院長經過憲改之後,已經是直接由總統任命,不需要立法院同意。如果權力監督來說,總統雖然是人民直選,但是卻規避了人民選出的立院監督。總統又享有任免行政院長的大權,行政院長怎麼可能自行其是?
在此舉一個實例,當年陳水扁任命國民黨籍的唐飛擔任行政院長,後來要他下台的時候,根據唐飛的回憶錄紀載,總統直接透過人轉達要他請辭,根本沒有經過跟當事人諮商,也沒有經過內閣討論,總統一句話,事就這樣確定了。如此的原則怎麼可能會讓部長安心對行政院長負責,當然還是要事事請示總統,這樣畸形的架構,如果可以透過總統自願主動到立院報告,同時統問統答來進行備詢,雖然距離真正的實質監督還有很大的距離,但是絕對會是一大突破。
分享權力是大義
權力當然來自於法律授權跟民主選舉,但是適當的自我節制權力,其實也是分享權力給你的對手。台灣現在的民主僵局,不就來自於各方堅決不退、自行其是,造成彼此扞格的慘況嗎?總統身為國家最高領袖,當然有權發布各樣政策看法,問題是沒有經過討論、不需要擔心制衡,這樣的考量永遠會有缺陷漏洞。
總統願意親身接受立委諸公的質詢,或許透過直播鏡頭,會讓感覺被洗臉難堪,但是不得不承認,這個過程確實會讓總統在思考政策時更加小心。哪有一個部會不怕被立法委員質詢的,但是質詢就是為了找出問題,而不是大家一起歌功頌德。
總統要開誠布公
總統這趟到立院,我們都期待國情報告的內容一定要言之有物,不要按表操課。近來台灣的爭議太多了,就連遠在德國慕尼黑安全論壇,今年美國派出的國務卿魯比歐,都懂得用更加婉轉務實的可號跟演說,來跟盟友歐洲對話,而不是再派一次副總統范斯來痛罵盟友,最後鬧得不歡而散。
既然是需要溝通的場合,我們就應該溝通,而不是在議場打架分勝負。總統應該拿出更大的誠意在問答的過程中,盡量滿足大家的疑問,因為有直播,相信台灣人有足夠能力跟智慧判斷總統的誠意。
在野黨要自制
在野黨更是應該把握機會,這是台灣建立民主慣例的最好時機。過去總統不肯退讓的權力,現在願意妥協,未來讓行政立法有更多對話的空間。那就不該讓總統蒞臨立院時感到侮辱,不論是抗議或是嗆聲都該避免,因為總統久久才來一次,應該把握機會讓他說出他想說的,同時問出在野想問的,如果又變成大鍋炒的鬧劇,那不論在野或執政,都是台灣民主路上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