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財劃法修正 優先扭轉垂直的失衡

醒報編輯部 2024/06/05 17:02 點閱 2234 次

長達25年未修正的財劃法,最近因藍白立委的積極努力,而有重大進展。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出較大幅的修法草案之外,其他朝野立委,也分別提出了少數條文的修正草案共15案,立法院於5日召開「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修正草案」的公聽會。

中央集權又集錢

財劃法上次修正,是配合當時的修憲、廢(凍)省,於民國88年1月發布,當年7月開始施行,卻也是中央「更集權又集錢」,「地方財政惡化、地方自治倒退」的開始。

根據主計總處的「各級政府淨收支概況表」大數據,可以發現中央政府淨收入占比,在修財劃法之前平均不到57%,修法後則立即暴增至74%,等同於地方政府的收入驟減了約17個百分點,中央與地方的財政立即出現了嚴重的「垂直失衡」。直到最近113年度,中央政府的收入淨額占比都在75%。換言之,廢省25年以來,中央從地方政府多拿走了10兆元的收入。

一國三制 縣市嘆不平

地方政府則成了修憲廢省以及修訂財劃法的最大輸家,沒有足夠財源的制度性保障,也失去了財政自主性。而且還因統分稅的分配公式「一國三制」,先切為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3塊,再各以不同的複雜公式分配,經常引發6都和16縣市之間「互打」,中央則袖手旁觀。

因此,財劃法早就非修不可,修法的大方向也極為明確,就是把原屬於地方政府的財源,也就是各級政府收入淨額的至少15%,應還給吃虧了25年的地方政府,也就是把統分稅的「餅做大」。依照113年度的政府收入淨額3.6兆計算,15%約當為5400億元,可以把統分稅的餅做得很大。

窮者應先分

分配方面,只要簡化為基本上適用同一公式,再按照「人人平等」原則,各地方人口數均分,並採「窮者先分」精神,保障離島、農業縣份或人口較少的地方政府;再透過一些「優勢讓利」,實現「地方通贏」的結果。

從國民黨、民眾黨版來看,雙方對於把餅做大及合理分配都具有高度共識。模擬試算的結果,16縣市分配的比例及額度顯著增加,六都比例雖然降低,但額度仍然增加;而且都是「超黨派」的公平分配,綠營執政的5個地方政府都顯著受益,藍白16縣市也都達成共識,可望順利通過修法。

諸多荒謬待導正

可惜的是,卓內閣及民進黨並未提出修法草案,但檢視執政黨過去的政治承諾,包括賴清德總統106年擔任閣揆時,曾承諾隔年提出財劃法修正草案;前財政部長蘇建榮107年上任時,也宣示首要目標為扛下歷任財長不敢觸碰的財劃法修法,最終卻以「零和」為由而跳票。前林智堅市長抱怨新竹縣、市貢獻國稅多,分到的財源卻少,想透過合併升格為第7都,來爭取更多財源,突顯財劃法諸多荒謬之處。

因此,民進黨團正向思考,把中央將錢下放給地方政府,當作錢留台灣,可帶來更大的拼經濟乘數效果,絕非「零和」;總比花在國防、外交等機密預算,給外國人賺更實在。現在是展現大器,提高格局,配合修法,兌現賴總統支票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