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國安法生效 神職人員憂被告解觸法

莊瑞萌 2024/03/25 15:58 點閱 1833 次
香港神職人員認為,國安法對於教會服事是一種阻礙。(Photo by Warren R.M. Stuart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香港神職人員認為,國安法對於教會服事是一種阻礙。(Photo by Warren R.M. Stuart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莊瑞萌綜合報導】香港國安條例讓神職人員進退兩難。香港立法局上週火速通過香港基本法23條,禁止叛國、煽動叛亂等行為以及處罰得知未通報。對此,天主教會神職人員認為,當中規定得知未通報將會連帶受罰,因此,恐違背信徒告解內容不得透露的信條。

罪名定義模糊

據《每日電訊報》報導,香港基本法23條在上週六生效,當中提出許多定義模糊的罪名,例如叛國、破壞、煽動、竊取國家機密、外部介入與間諜活動。

對此,越來越多神職人員擔心,第23條的規定可能會威脅到「告解聖事」,也就是禁止神父透露被告解的任何事情。根據新法,任何人若得知他人涉嫌叛國罪或計劃從事叛國活動卻未向警方報案,將可能面臨最高長達14年的監禁。

一名不願具名的神父說,「或許有人會猶豫接受這件聖事,因為神父可能被關進監獄,甚至竊聽裝置可能會被偷放在告解室內。」另一位神父則表示,「對於我們這些真信徒來說,我們不害怕,我們只擔心有需要幫助的人得不到幫助。」一位神父說,「如果政府真的要做,基本上可以派一個間諜去向神父告解,如果神父最後沒通報,他們就可以向上舉發。」

教會立場不變

天主教香港教區上週則發布聲明表示,「明白市民有責任確保國家安全」,但同時堅稱國安法「不會改變告解的保密特性。」離開香港前往英國設立英倫好鄰舍教會的牧師陳凱興則認為,國安法已經對教會服事產生「白色恐怖」,威權主義已在擴大並對言論和思想自由進行監控。

神職人員也沒有豁免

據《HKFP》報導,上週四在立法會議上,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牧師則詢問神職人員在告解時是否享有豁免,對此,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回應說,「叛國罪的範圍已明確且有針對性,遇到『極端情況』的機會相當低。」

他也指出,無論是宗教人員還是社工,事後會有一些討論,但很難提供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