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每日甘泉-一起讀新約(馬太福音16章21-25節)

林意玲 2024/03/26 22:21 點閱 428 次

每周一到週五上午YouTube與臉書粉絲團,都會推出10分鐘的【每日甘泉—一起讀新約】,與大家一同查考聖經給大家打足氣,面對每一個今天。歡迎參加、訂閱,一傳十十傳百,分送心靈祝福與生命甘泉吧。

3月28日

讀經:馬太福音16章21-25節

主題:預言受苦與復活

21、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22、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
23、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2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譯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內容重點:
1.彼得由盛而衰,成為耶穌的絆腳石
2.十字架道路的悖論

大綱:
一、耶穌知道自己的命運。
二、忽略「第三日復活」的彼得。
三、勿做絆腳的撒旦。
四、捨己背十字架。

耶穌必須受害,第三日復活,就是耶穌所說約拿的神蹟,這也是這時候最大的神蹟。我們要捨己跟隨耶穌,這樣就必得著生命,並看見神榮耀的降臨。

耶穌說:“因為凡為自己的生命,就必喪掉生命;凡為我而喪掉生命的,必定得著生命。”
這句話的意思是,若一個人將自己的生命放在第一位,追求個人的私慾和自我利益,最終可能會失去真正的生命,意味著失去與神的關係和屬靈的豐盛。

然而,如果一個人為了基督、為了真理和正義而放棄自己的私慾和自我利益,甚至為了基督而捨棄生命,這樣的人將得著真正的生命,即永恆的屬靈生命,與神永遠同在的生命,強調屬靈價值高於世俗生活中的一切。

啟示:
你是否跟耶穌一樣肯為真理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