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期待賴清德創造優質「憲典」

醒報編輯部 2024/01/23 14:00 點閱 2424 次

藍白最近表示將邀請未來的總統賴清德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賴清德選前曾表態,願意進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倘若成真,他將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第一位,進入立法院議場報告的總統,樹立良好的憲政慣例及典範,有助民主政治發展,值得肯定。

總統的憲法責任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規定,立法院在集會期間,得邀請總統做國情咨文。另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一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根據上述條文,僅規範立法院「得」聽取總統的國情報告,不管是憲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都未有強制性規定,總統有義務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另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同樣規定,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並未規定立法院可對總統進行質詢。

憲政體制爭論不休

事實上過去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總統任內,因期野政黨協商未果,皆未赴立法院做報告國情,李登輝任內曾赴國民大會國情報告,但是未有國代對其提出問題質詢的前例,因此即使未來賴清德就任後,願意赴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立委們如有問題,如何提問,避免成為「質詢」,都將成為朝野協商的重點之一。

坦白說,中華民國憲法究竟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迄今還爭論不休。過去陳水扁擔任總統期間,適逢美國杜克大學著名的「憲政制度與設計」大師霍洛維茲來訪,特別向他請教,他對台灣的體制竟然也攪不清,僅客氣的說「我不是台灣議題的專家」。

東抄西學的憲法

諾貝爾物理奬得主愛因斯坦曾說:「如果你不能簡單說清楚,就代表你沒有完全想明白。」中華民國究竟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恐怕是因時、因人而異。1947年立憲之初,政治協商的結果傾向總統制,1949年播遷來台,蔣中正在任傾向內閣制,1978年蔣經國當選總統,又傾向總統制,李登輝任內也傾向總統制。

中華民國憲法究竟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無人能解,究其原因民主政治是西方文化,移植到中華民國,制憲或修憲富於「學習精神」,東抄一段,西學一點,也與法國雙首長制不同,以至迄今,仍視總統由誰擔任,再決定傾向那一種政體。

創造良好「憲典」

如今賴清德在選前即表態,未來如有機會擔任總統,願意依憲法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創下憲政史上首例,其開明作風,值得肯定,對於當前朝小野大政情,促進朝野和諧,以及與人民溝通,亦有相當幫助,創下良好「憲典」,未來更有機會成為「憲政慣例」。
台灣民主政治正在發展中,期待賴清德「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能為中華民國憲政史,寫下不朽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