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y True保持真誠》

醒報編輯 2024/01/09 19:34 點閱 1556 次

你心急地想要有所作為,當事情發生,卻又忘了去記住。
一天像是永遠,一年長若一個地質年代。
我們熬夜,任腦中盤踞狂想出萬事萬物的道理,只是忘了寫下。」

十八歲那年,進入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就讀的徐華,渴望在大學找到氣味相投的同類。但好友阿健彷彿與他來自不同世界:他是台灣移民的兒子,阿健則出身移民美國數代的日裔家庭。他喜歡獨處製作小誌、泡唱片行,阿健則喜愛跳搖擺舞、是兄弟會成員。兩人的個性截然不同,但無數夜晚的促膝漫談、開車兜風聽歌、課業上對亞裔身分的思考激盪,竟讓他們成為最好的朋友。

然而,一場派對隔天,阿健死於一起毫無預期的劫車事件。兩人前一晚被打岔而中斷未完的對話,就這麼停留在那晚阿健住處的陽臺上。

從前,才沒有什麼在車上耗太久這回事。我們只要湊在一起,就會開車到處跑。

我一向會貢獻出我的Volvo。一來這麼做看似既酷又大方,二來這能確保所有人都必須聽我的音樂。我們之中沒人會煮飯,卻都喜歡擠上我的旅行車,來趟前往學院大道雜貨店的壯遊,到那裡大概要花六首歌的時間。我們可以純粹為了買冰淇淋而跨越灣區大橋,沿途賞析一捲全新錄音帶合輯。

八八〇公路上有間二十四小時營業的Kmart,是我們有天晚上送某人去機場——極致的友誼表現——在回程時發現的。只為了買些筆記本或內衣褲而在大半夜開半小時的車,絕絕對對值得。偶爾一段寥落嘶啞的熱門曲調吸引了誰的注意。什麼啊這?這些歌我之前已經聽了幾百次,但和其他人一起聽——那才是我恭候多時的。

乘客們性格各異。有些人神經兮兮地搶著坐副駕駛座,好像自我意識全然維繫於前座似的。珊米無時不刻在開她的打火機,直到某天下午她讓手套箱著火為止。

視線盲區的恐懼

帕拉格老是取出我的錄音帶,堅持要聽收音機。安東尼,永遠望向窗外。你與他人的接觸大概不會比在擁擠的後座共繫單人用的安全帶還要緊密。

我將父母對視線盲區的恐懼銘記於心,不斷左右來回轉頭,查看兩邊後照鏡、留意鄰道車輛,然後在這過程中偷偷摸摸窺看是否有人注意到人行道樂團(Pavement)比珍珠果醬樂團(Pearl Jam)還要高明許多。我為朋友的人身安危負責,也為他們的感官豐富負責。

我有一張阿健與蘇西在後座並肩而坐的照片,那時我們正要啟程來趟公路小旅行。他們嚼著口香糖,笑著。那趟旅行,除了動身前往某個他方的興奮以外,我什麼也沒記得。期末考結束了,在暑假來到各奔東西之前,我們這幫人在距離柏克萊幾小時車程外的一間屋子裡過夜。那樂趣、那駕駛露營車的渺小危險,有如執行一場祕密任務,在車陣中穿梭,小心地從後照鏡中看見大家還在你身後。

若我們是路上僅存的幾輛車,我們要不亂切車道,要不逼近前車。我錄製錄音帶合輯花的時間大概比開車往返那棟屋子還長。

偏僻廉價酒吧

我們出這趟門連二十四小時都不到。但睡進睡袋,沒有課堂作業,並在一處陌生異地早晨醒來——有這些帶來的新鮮感,也就夠了。

通常,我不習慣看到阿健坐在後座。有那麼幾個晚上我們開車在柏克萊附近晃蕩,他腿靠車門,雙眼掃視地平線,尋找尚待一探究竟的咖啡店,以及幾間我們滿二十一歲後便能經常光顧流連的偏僻廉價酒吧。

他向來過度盛裝——有領上衣、Polo夾克,就是我永遠不會穿的那些東西——或許那只是表示他準備好來場冒險了。多數時候,我們就花一首歌的時間開車去7-11買菸。

在那年紀,時間流動得緩慢。你渴望著發生些什麼,在停車場打發時間,雙手深插口袋,試著想出接下來該前往何處。生活在他方,而該做的不過就是找出一張指向他方的地圖。又或許,在那個年紀,時光飛逝;你心急地想要有所作為,而當事情發生,卻又忘了去記住。一天像是永遠,一年長若一整個地質年代。

像你那般無聊

從大二躍進到大三,暗示你的氣宇和成熟臻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從前,你的情緒總是非高昂即低落,除非你無聊到彷彿人類史上從未有人像你那般無聊。我們用力地笑,笑到以為自己會就此死去。我們喝酒,喝到懂得有那麼件事叫酒精中毒——我老是怕自己酒精中毒。我們熬夜,任腦中盤踞狂想出萬事萬物的道理,只是忘了寫下。我們反覆上演肯定會讓我們在餘生中心痛不已的傳奇熱戀。

有陣子,你堅信自己終有一日會寫出最悲傷不過的故事。

我記得自己聽著流亡者三人組(Fugees)。我記得空氣中的冷冽。我記得隔天早晨大家各自從房屋的一角現身時,阿健踏上露臺,手裡端著一杯咖啡。他怎麼會懂得泡咖啡?我暗自心想。我也應該要懂才對。我有一張他靜止不動的照片,他往外看向晨光,眼鏡映照雲彩。他偶爾才戴眼鏡,那讓他看上去嚴肅、成熟——從不書呆。

歡樂地向鏡頭招手

早餐後——我們究竟有什麼能拿來吃的?——眾人前去一片白色沙灘探險,儘管天氣不佳。我穿戴從二手店淘來的領口磨損圓點襯衫、棕色開襟衫、黃黑條紋毛帽,唯有腳上的灰褐色Vans是在我們有生之年製造的。在一張照片裡,我捕手般蹲著,若有所思地揀著貝殼;阿健站在後面,朝我彎下身驅,歡樂地向鏡頭招手。他穿海軍藍格紋夾克、垮出品味的牛仔褲、棕色靴子。在另一張照片裡,他很酷地占領一塊高聳岩石。

「幫我跟華點(Huascene)拍張照。」他拜託安東尼。阿健故作一派風流,而側身朝向他的我則笑得傻氣。

從前,幾年過去了,你就不會再為拍照擺姿勢。你想都不再想拍照。相機對日常而言過分侵擾了。帶著相機到處晃是件很怪的事,除非你為校報工作,才會使得拍照好像有那麼點不詭異。或許,若你有台相機,用在離開學校前的最後時光、用在派對上、用在大家正在打包收拾那會,則臨時抱佛腳的原理也適用於記錄回憶。

假如有人想幫你拍張照,就算那照片注定可笑或顯得你毫無準備,你依然會倉皇整理儀容,再擺個尷尬姿勢,因為那種拍照有個限度,頂多一兩張,再多則顯得過分。一個瞬間流逝,無人聞問,直到幾個月後你沖洗演唱會、生日派對、某個值得記錄的像樣活動照片,你才會順便發現朋友們為出遊做準備的影像,要不就是明顯用來消耗底片的生活剪影。

你早已忘記那些瞬間。後來,攝影變得無所不在,照片就是物證,證明你曾切實存在,日復一日。照片能使我們看出某種模式。回頭審視,你懷疑起這些事件的先後順序;若缺失這種物證,你便懷疑是否真有任何事情曾經發生。

從我父母早年節儉生活倖存下來的物品當中有破舊的平裝版暢銷書《未來的衝擊》(Future Shock)與《五角大廈文件》(The Pentagon Papers);一小冊西奧多・艾倫(Theodore Allen)的論文《階級鬥爭與種族奴役的起源:白種人的發明》(Class Struggle and the Origin of Racial Slavery: The Invention of the White Race),封面上寫著「C. HSU」;一本關於尼克森訪問中國的書,還有一本寫非裔美國人歷史的書。為拼寫簡短起見,我父親隨便取了個英文名字,要大家叫他Eric,不過他很快就發現自己並不適合那種程度的同化。

或許這就是在美國生活的意義:你能到處移動,這裡帶給你的機會無法在故鄉獲得,你會讓自己改頭換面成為一個上教堂的人、披薩愛好者、古典音樂迷或巴布‧狄倫(Bob Dylan)迷,只因為社區裡每個人貌似都是達拉斯牛仔隊(Dallas Cowboys)粉絲所以你也是。你能選擇你想要的新名字,也能隨意將孩子依美國總統命名;要不也能把他們的名字取得難以發音,反正他們永遠當不上總統。

個人音樂收藏

從阿默斯特到曼哈頓到厄巴納香檳到普萊諾(Plano)到理查森(Richardson)到米申維耶霍(Mission Viejo)再到庫比提諾——這一路上我們家裡總是有著唱片、一架父親自己焊接組裝的唱機、一對戴納通(Dynatone)喇叭。

父親一到美國就馬上建立個人音樂收藏。剛開始他用過郵購LP俱樂部,這種方法既能讓你買貴幾張LP,又能用一分錢買到十幾張。他當時大部分買的是古典樂。不過大概在一九六〇年代的某時,巴布‧狄倫那緊繃嘶啞的暴吼不時從某個鄰居家傳來,讓他聽到習以為常。他也開始購買狄倫的唱片,學習欣賞那尖細而古怪的唱腔;或許就算他已經開始聽懂歌詞,還是更能欣賞那種唱腔。

他的唱片會盡量放進原本的膠膜中保護,以避免遭唱片紙套磨損。他還會掀開背面膠膜,蓋上姓名印章——徐中時。多年下來,有些唱片他已經送人了,但核心收藏維持不動:狄倫、披頭四與滾石合唱團、尼爾・楊(Neil Young)、艾瑞莎・弗蘭克林(Aretha Franklin)、雷・查爾斯(Ray Charles)。

他有幾張誰合唱團(The Who)、吉米・罕醉克斯(Jimi Hendrix)、平克・佛洛伊德(Pink Floyd),還有幾張摩城唱片(Motown)選集;大量古典音樂;盲目信仰樂團(Blind Faith),只因為我父母還是研究生時,一位來自西印度群島的年長教職員在晚宴上拿出小提琴,拉起〈歡喜之海〉(Sea of Joy)裡的獨奏。

父親的唱片收藏

收藏裡還有約翰・藍儂(John Lennon)與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個人專輯,但沒有任何一張保羅・麥卡尼(Paul McCartney),所以我猜他的後披頭四生涯滿糟的;此外也沒有海灘男孩(Beach Boys),這代表他們大概也很糟糕。他的收藏中沒有爵士樂,例外唯有一張封膜未拆的索尼與琳達‧沙洛克(Sonny and Linda Sharrock)專輯。他們太常播〈顫慄〉(Thriller),頻率高到我還以為麥可・傑克森(Michael Jackson)是我們家的朋友。

父親的唱片收藏對我產生的影響,只是讓我覺得音樂好像沒有很酷;那是某種大人們嚴肅以待的玩意。他聽槍與玫瑰,而我在收音機上聽的是籃球賽。他是會在一捲錄影帶上錄好幾小時MTV的那種人,然後他會將新發現去蕪存菁,另外錄成一捲最佳金曲錄影帶。他是總想去淘兒唱片(Tower Records)逛逛的那種人,然後在貨架上精挑細選他最愛老歌的任何新格式版本。他會買《滾石》雜誌(Rolling Stone)與《旋轉》雜誌(Spin),仔細抄下裡面開的年度或十年最佳專輯清單,接著找起他認為自己會喜歡的那幾張。

當我開始上中學,我馬上意識到老爸買唱片這件事,早已為我做好準備,讓我在下課時間躋身社會階序上層。我開始看MTV,在電臺上聽音樂,熟悉年代夠早的歌曲,讓我看起來絕非不懂裝懂——那是我甚於一切的恐懼。

飯後的唱片行之旅

我靠著讀老爸的雜誌、背誦樂團名稱、典故、冷知識,習得了青少年最可靠的素養:流行音樂排行榜的真知識。如今我不請自至地參加他晚飯後的唱片行之旅。我們會大概各自逛個幾小時,偶爾在某些出人意料的走道相遇。

所有事物看起來都像一種可能、一條線索、一張邀你體驗空前新鮮情感實境的請柬。我們雖受相同的音樂吸引,音樂卻對我們展現相異的面貌。我聽史萊許(Slash)在〈十一月的雨〉中誇耀鋒利的吉他獨奏,聽到的是解放,流露一種迷亂忘神的眼界,讓你不能自已。對我父母來說,史萊許的偉大所彰顯的則是他的高超技巧,亦即成千上萬小時研究與練習的產物。

矽谷的發展於一九九〇年代早期突飛猛進,台灣的半導體產業亦如是。我父母的朋友們不久便在睽違數十年後搬回台灣,並同時打點位於兩地的家,好讓他們的孩子能在美國念完高中並升上大學。一九八〇年代末,我爸在美國升上中階主管,但在美國,進入高層的升遷管道似乎沿著隨機外力轉彎,好比一個人的膚色與他嗓音中的細微震顫,這現象讓我爸心生厭倦。我父母最終決定讓老爸也搬回台灣,那裡有一份管理職位在等著他,他從今往後不再需要染髮或碰高爾夫球桿。我們就買了兩台傳真機。

第一代移民

有時在機場撞見同學,我就明白大家都是來送爸爸去上班的。我們同樣住在美國唯一一座讓這種事解釋起來不費功夫的城市。這件事解釋起來有一點點像是「金山」的故事——一則自淘金熱以來歷久不衰、講述美國就業前景的中國傳奇;只是在過去,男人們之所以橫渡太平洋,都是為了到美國找工作,而非朝反方向移動。

第一代移民腦子裡想的都是生存,後來的人便負責講故事。我時常設法把父母生命的細節與瑣碎影響彙整為一套敘事:他們怎麼習得品味,或是決定該看哪部電影?他們在《未來的衝擊》書中的哪裡照見他們自身?誰又是那位在我父親生命中舉足輕重的Eric?

他們周遭的事物宛如塑造美國新身分用的素材,車輛或地鐵線路能帶他們到多遠,他們就去多遠採集這些素材。在過去,回家需要一小筆盤纏外加數個月的仔細計劃。光是預約一通長途電話,並確保起碼有一位家人會在線路另一端待命,就得花上好幾個星期。

他們來到比亞洲學校優越許多的美國學校求學,儘管這種瘋狂追求的回報尚未明朗。他們選擇的是偶發的寂寞、曲折的生活方式、語言障礙;他們沒有選擇的是自我認同為亞裔美國人,一種直到一九六〇年代晚期才被發明出來的身分類別。(章文/輯)

《Stay True保持真誠》
作者:徐華(台裔美籍的作家、巴德學院教授)
出版社:二十張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