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勞動人權 催生《供應鏈企業責任法》

簡嘉佑 2022/06/27 14:56 點閱 7175 次
針對國際對強迫勞動祭出愈來愈多的規範,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認為,台灣應「完善國內終止強迫勞動的法規」與「制定《供應鏈企業責任法》」。(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針對國際對強迫勞動祭出愈來愈多的規範,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認為,台灣應「完善國內終止強迫勞動的法規」與「制定《供應鏈企業責任法》」。(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台灣商品勿踩勞權地雷!台灣人權促進協會秘書長施逸翔27日記者會表示,全球企業界抵制強迫勞動或違反人權商品漸成趨勢,但台灣漁工、移工的勞權糾紛仍層出不窮,影響台灣的國際形象;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提出兩大訴求,「完善國內終止強迫勞動的法規」與「制定《供應鏈企業責任法》」。

法規應強化人權議題

孫友聯表示,美國日前《防止維吾爾人強迫勞動法》正式生效,該國海關與環境保護局都已發佈指導方針,規定所有來自新疆的產品推定為涉及強迫勞動,除非企業能供應第三方證明,否則將被禁止進口,也會針對其他進口商進行「盡職調查」,追蹤供應鏈與管理措施,確保危及人權的商品不會流入美國。

他進一步指出,台灣企業在全球生產鏈中扮演重要地位,一旦海外生產的台商發生勞權事件,就會連帶影響到國際名聲,進而阻礙加入國際組織與貿易協定。孫友聯強調,尤其台資企業與中國有密切的貿易互動,更有台商在新疆設廠,因此台灣法規也應強化要求企業的產品不涉及強迫勞動的人權事件。

人權責任視為風險防範

施逸翔指出,除了美國之外,歐盟今年也通過「企業永續性盡責調查義務」的指令,展現打擊童工與強迫勞動的決心,而澳洲、英國也有針對企業供應鏈責任祭出相關立法。

他表示,全球工商業環境都在進行典範轉移,「不要覺得企業人權責任的立法是在找企業麻煩」,更應該將其視為「風險防範」的預防措施。他以台灣惡名昭彰的遠洋漁業為例說,台灣漁船是全球第一艘違反國際勞工組織C188號公約的個案,更傳出台灣漁產因為勞權爭議被美國發出暫扣令,所有漁獲都無法進入美國市場。

訂定專法解爭議

孫友聯提出兩大呼籲,第一,「完善終止強迫勞動的法規」,僅有《勞基法》、《就業服務法》等法規對強迫勞動有相關禁令,且過於簡陋與陳舊,實務上被判刑的雇主非常稀少。他強調,台灣移工、漁工與學工的勞權糾紛層出不窮,政府應該拿出更堅決的態度來阻止這些狀況發生。

第二、「制定《供應鏈企業責任法》」,無論出於自願或被動,企業都應該要依循國際標準,進行內部人權的問責與調查,尤其台灣是出口導向的國家,產品要銷售到世界各國,降低台商強迫勞動的疑慮,提升國際形象,避免屢屢受到國際社會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