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率先立法 約束科技平台自律

簡嘉佑 2022/04/24 12:04 點閱 5028 次
歐盟23日在通過《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DSA)達成共識,旨在規範科技業者應加強處理平台上的假消息、非法服務等。(網路截圖)
歐盟23日在通過《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DSA)達成共識,旨在規範科技業者應加強處理平台上的假消息、非法服務等。(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綜合報導】歐盟立法嚴管科技平台!歐盟23日《數位服務法》草案出爐,規定科技業者應加強對「仇恨言論」、「非法商品」的管制,包括App應用商店、外送平台都在適用範圍,違反者未來將面臨最高數十億美元的罰款。科技業者則擔心,過度嚴格的管控恐對產業創新造成負面影響。

科技平台小心囉!

CNN》報導,歐盟23日對《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DSA)達成共識,決規範科技業者自行約束平台上的假消息與非法商品,一旦違反該法律,業者將面臨最高數十億美元的罰款。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說,「該法向全歐洲、甚至全球,展示了改革數位市場的決心。」

目前該法案仍在草擬階段,提供了更多元的法源與工具,讓業者得以消除仇恨言論、追查非法的電子商務,並新增查核能力更強的演算法。該法案適用範圍包括社交平台及App應用商店、外送平台,也禁止針對兒童或依據宗教、性別、種族、政治傾向等族群來發送目標性廣告。

此外,針對超過4500萬歐洲用戶的大型線上平台,如Twitter、Facebook等,該法律要求他們應祭出風險評估、獨立審查等方式,來強化取締非法內容。而部分文章內容雖然沒有違法,但卻有危害公眾衛生、基本人權等公共利益時,也應嚴加取締。

歐盟急先鋒

歐洲是全球第一個對科技平台監管祭出全面立法的地方。支持聲浪表示,雖然科技產業須在歐盟遵守相關規範,卻可能使得科技產業為了平台的一致性,而在全球都落實相同的監管措施,且歐洲先行立法,也有助於其他國家在未來進行參考。

如臉書吹哨者郝根就曾表示,《數位服務法》可以作為其他國家政府遵循的「全球黃金標準」;前美國國務卿希拉蕊也同樣對《數位服務法》表達支持,並呼籲該法案應愈落實愈好,指出該法案能「強化全球民主」。

但同時也有不少的反對聲浪出現,認為過度監管科技產業將造成負面影響。如科技產業業者曾組成集團對歐盟成員進行遊說,指出「過度嚴管的管控可能對科技新創造成嚴重的風險」。